将乐县旧城区原东门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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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旧城区原东门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9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将乐 (略) 原东门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将乐 (略) 原东门三期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新华村,调查地块面积为7587m2,地块北至源昌雍 (略) 、东至水木玉华 (略) 、 (略) 、南至玉华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117.*,N:26.*,调查地块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商业用地(090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分析,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和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分析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将乐县古镛 (略)

联系人:*聪平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哲论 联系电话:*

,将乐县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9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将乐 (略) 原东门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将乐 (略) 原东门三期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新华村,调查地块面积为7587m2,地块北至源昌雍 (略) 、东至水木玉华 (略) 、 (略) 、南至玉华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117.*,N:26.*,调查地块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商业用地(090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分析,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和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分析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将乐县古镛 (略)

联系人:*聪平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哲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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