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6日—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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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6日—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日—1月 (略) 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 (略) 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26.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关于黑龙江 (略) 梅里斯达 (略) 齐齐哈尔 (略) 百货繁育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齐环行审〔2025〕1号

2025年1月8日

附件:齐环行审〔2025〕1号关于黑龙江 (略) 梅里斯达 (略) 齐齐哈尔 (略) 百货繁育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日—1月 (略) 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 (略) 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26.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关于黑龙江 (略) 梅里斯达 (略) 齐齐哈尔 (略) 百货繁育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齐环行审〔2025〕1号

2025年1月8日

附件:齐环行审〔2025〕1号关于黑龙江 (略) 梅里斯达 (略) 齐齐哈尔 (略) 百货繁育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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