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辽河口国家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辽河左岸三角洲区域潮沟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盘锦文化旅 (略) (略) 《 (略) 辽河口国家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辽河口国家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红海滩国家风景 (略) 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湿地渠系连通性较差,通过潮沟清淤,计划疏浚潮沟15条,总长度 11.13公里,清淤土方 39.*立方米,预计可恢复辽河左岸 (略) 域2500亩滨海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27-*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略) 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41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盘锦文化旅 (略) (略) 《 (略) 辽河口国家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辽河口国家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红海滩国家风景 (略) 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湿地渠系连通性较差,通过潮沟清淤,计划疏浚潮沟15条,总长度 11.13公里,清淤土方 39.*立方米,预计可恢复辽河左岸 (略) 域2500亩滨海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27-*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略) 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41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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