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14号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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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14号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 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 (略) (略) (略) 14号项目方案进行 (略) 上的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共收到13条意见,其中,网上12条,线下1条,主要 (略) 交通组织和出入口设置、容积率、地面沉降、采光、施工噪音及粉尘等问题。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交通组织、地库出入口、办公和商业出入口设置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交通组织及地块出入口:根据《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 (略) 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对 (略) 交通组织进行专业论证、评估,本项目在设计方案中利用东侧建设用地新增设 (略) ,与 (略) 结合,实现双向通行。同时,车库出入口在本项目场地内充分预留等 (略) 域,与相邻地块地下车库出入口的距离超过20米,且大于两 (略) 转弯半径之和,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未对周边交通造成不便。此外,项目运营后将派外围交通疏导人员,提高出行效率, (略) 进出畅通。

关于办公商业出入口设置:本项目设计方案与地铁进行地下一体化结合建设(设置于本项目西侧),可通过地下空间可直接进入办公楼。办公楼设置三个出入口(分别设置在西侧、南侧、东侧),对地上行人进行合理分流,避免出现在高峰时段集中人流的现象。为兼顾轨道出行人流的使用需求,本项目商业出入口设置在西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容积率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更新条例》和《 (略) (略) 1 (略) 更新实施方案》实施,地上面积与已取得不动产登记面积一致,建筑规模无增加。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温莎 (略) 居民采光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的相关规定,温莎 (略) 位于本项目东南侧,本项目属被遮挡建筑,对日照无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 (略) 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实施对周边地面沉降影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已进行充分深入的地质勘查,并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全面的基坑支护方案,以防止土体变形及地下水位变化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同时,将按现行相关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对周边建筑物进行持续的沉降检查。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沉降问题不属本次公示内容,居民可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施工对周边产生噪音、粉尘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同时,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绿牌”工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滤网覆盖等措施,减少或避免扬尘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影响扰民问题不属本次公示内容,居民可向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反映。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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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 (略) (略) (略) 14号项目方案进行 (略) 上的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共收到13条意见,其中,网上12条,线下1条,主要 (略) 交通组织和出入口设置、容积率、地面沉降、采光、施工噪音及粉尘等问题。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交通组织、地库出入口、办公和商业出入口设置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交通组织及地块出入口:根据《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 (略) 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对 (略) 交通组织进行专业论证、评估,本项目在设计方案中利用东侧建设用地新增设 (略) ,与 (略) 结合,实现双向通行。同时,车库出入口在本项目场地内充分预留等 (略) 域,与相邻地块地下车库出入口的距离超过20米,且大于两 (略) 转弯半径之和,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未对周边交通造成不便。此外,项目运营后将派外围交通疏导人员,提高出行效率, (略) 进出畅通。

关于办公商业出入口设置:本项目设计方案与地铁进行地下一体化结合建设(设置于本项目西侧),可通过地下空间可直接进入办公楼。办公楼设置三个出入口(分别设置在西侧、南侧、东侧),对地上行人进行合理分流,避免出现在高峰时段集中人流的现象。为兼顾轨道出行人流的使用需求,本项目商业出入口设置在西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容积率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更新条例》和《 (略) (略) 1 (略) 更新实施方案》实施,地上面积与已取得不动产登记面积一致,建筑规模无增加。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温莎 (略) 居民采光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的相关规定,温莎 (略) 位于本项目东南侧,本项目属被遮挡建筑,对日照无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 (略) 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实施对周边地面沉降影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已进行充分深入的地质勘查,并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全面的基坑支护方案,以防止土体变形及地下水位变化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同时,将按现行相关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对周边建筑物进行持续的沉降检查。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沉降问题不属本次公示内容,居民可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施工对周边产生噪音、粉尘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同时,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绿牌”工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滤网覆盖等措施,减少或避免扬尘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影响扰民问题不属本次公示内容,居民可向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反映。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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