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广西壮 (略) (略) 大 (略)
GUANGXIZHUANGZUZIZHIQUCHONGZUOSHIDAXINXIAN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5年第 1 号
(总第22号)
广西壮 (略) (略) 大 (略)
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5年1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大 (略) 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6月4日,对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雷平镇政府)本级及下辖二层机构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雷平镇政府是大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党委、 (略) 委和大新县委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023年,大 (略) 批复雷平镇政府预算总额6133.(略)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6122.(略)元,当年追加10.(略)元;根据雷平镇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23.(略)元,本年支出合计6123.(略)元,比上年减少211.(略)元,同比降低3.33%。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雷平镇政府及其下辖二层机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但此次审计发现雷平镇政府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核算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雷平镇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和规范核算予以解决。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超合同期限未完成工程项目;部分项目发挥效益不佳;拖欠设计费、监理费。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重大经济事项事前未经集体决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五)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购置设备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应收未收租金。
(六)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清理实有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部分资金未纳入单位账户核算;村两委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助;多报及重复报支差旅费;资产损溢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调查建议
针对上述发现问题,大 (略) 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及时清理实有资金沉淀,加强财务监管,规范核算财务收支;加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17个问题,截至目前,雷平镇政府已完成整改3个,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超合同期限未完成工程项目;部分项目发挥效益不佳;拖欠设计费、监理费;部分重大经济事项事前未经集体决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购置设备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未及时清理实有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部分资金未纳入单位账户核算;资产损溢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雷平镇政府向社会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大 (略)
编 辑:大 (略) 办公室
通讯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邮政编码:(略)
电话号码:07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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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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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2号)
广西壮 (略) (略) 大 (略)
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5年1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大 (略) 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6月4日,对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雷平镇政府)本级及下辖二层机构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雷平镇政府是大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党委、 (略) 委和大新县委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023年,大 (略) 批复雷平镇政府预算总额6133.(略)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6122.(略)元,当年追加10.(略)元;根据雷平镇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23.(略)元,本年支出合计6123.(略)元,比上年减少211.(略)元,同比降低3.33%。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雷平镇政府及其下辖二层机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但此次审计发现雷平镇政府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核算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雷平镇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和规范核算予以解决。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超合同期限未完成工程项目;部分项目发挥效益不佳;拖欠设计费、监理费。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重大经济事项事前未经集体决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五)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购置设备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应收未收租金。
(六)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清理实有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部分资金未纳入单位账户核算;村两委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助;多报及重复报支差旅费;资产损溢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调查建议
针对上述发现问题,大 (略) 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及时清理实有资金沉淀,加强财务监管,规范核算财务收支;加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17个问题,截至目前,雷平镇政府已完成整改3个,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超合同期限未完成工程项目;部分项目发挥效益不佳;拖欠设计费、监理费;部分重大经济事项事前未经集体决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购置设备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未及时清理实有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部分资金未纳入单位账户核算;资产损溢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雷平镇政府向社会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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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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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7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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