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枣庄矿业(集团) (略) : 《枣庄矿业(集团) (略) 柴里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柴里煤矿井田面积29.3312km2,设计生产能力#吨/年,选煤厂设计规模#吨/年。《全省煤矿产能公告》(鲁能源公告〔2024〕第5号)显示:生产能力#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MK安许证字〔2004〕1-060。设计可采煤层为5层,主要为气煤、肥煤,属低瓦斯矿井。矿井开拓方式采用立井、暗斜井多水平、分区段开拓,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矿井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及综合机械化矸石膏体充填开采工艺。矿井现有2个工业广场,主工业广场 (略) 北部,占地面积为1.7637km2;袁堂工业广场 (略) 南部,占地面积为0.1135km2。矿井主要生产活动存在于主工业广场内,袁堂工业广场现仅有人员上下井活动。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工业广场的主井、南副井、西风井、北副井(目前已停用),袁堂工业广场的袁堂风井、袁堂副井,#吨/年选煤厂、地下充填系统等主体工程;2座全封闭煤棚(合计储量#吨)、原煤仓(储量#吨)、3座铁运精煤仓(单仓容量2200吨)、2座汽运精煤仓(单仓容量2600吨)、矸石仓(容量1500吨)、场内原煤绞带机走廊、 (略) 等储运工程;空压机房及设备修造厂、办公楼、净水厂(处理能力5760m3/d)等辅助工程。 (略) 理站(规模4800m3/d)、危废贮存设施等公用及环保工程。原配套生 (略) 理站及燃煤锅炉均已停用,矸石场已于2024年3月清空并绿化。生活污水依托银河水务(滕州西岗)有 (略) 理,所需热水、蒸汽 (略) 提供,铁路运输依 (略) (略) 专线。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边开采、边复垦”原则,及时对采 (略) 进行回填治理,建立地表沉陷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矿井范围占滕州城郭河省级湿 (略) 域应严格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禁止开展采矿活动。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原煤、产品煤、矸石封闭贮存,输煤栈桥采取全封闭措施,原煤各转载点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原煤筛分、破碎等产尘环节配置除尘设施。选煤浮选药剂存放于密闭储罐内,主洗车间厂房全密闭。确保储煤场周界无组织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工业广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周界外质量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工业广场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 (略) 理达标排放。 (略) 理后全部综合利用,预处理系统出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后回用于选煤厂、井下综合降尘、井下防火用水、储煤棚降 (略) 抑尘、绿化等环节;除盐系统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于空压机循环冷却补充水和井下乳化液站用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银河水务(滕州西岗)有限公 (略) 理; (略) 循环,不外排。跟踪监测矿井涌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必要 (略) 理工艺和综合利用方案。 (四)加强地下水、土壤监测和污染防治。对各场地 (略) 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 (略) 域应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 (略) 域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等开展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开采方案和地下水保护措施进行必要优化。制定实施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并严格落实。 (五) (略) 置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等按照要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 (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建筑隔声、电机设置减振基础等噪声控制措施,重点降低主井井口房、副井井口房、选煤厂原煤车间、主洗车间及压滤车间、压风机房、 (略) 理站等设备、风机、泵的运行噪声, (略) 产品运输噪声,确保工业广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七)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或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 (略) 置。 (八)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 (略) (略) 、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的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 (略) (略) (略) (略) ,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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