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王滩片区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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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王滩片区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大邑县 (略) 8#地块

占地面积:(略).2667m2。

地理位置:汶川县威州镇阳光家园1期旁

原土地使用权人: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官渡中学南侧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田和居民

未来用地规划:第一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四川省地质矿产 (略) 区域地质调查队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检测单位:四 (略) 区域地质调查队测试中心

初步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上为农田、 (略) 和荒地,现状为农田和居民。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根据《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七种情形的自查情况包括:①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②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③ 历史上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④ 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 ⑤ 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⑥ 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⑦ 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 (略) 和荒地,不存在污染源,不属于上述7种情况。

大邑县 (略) 8#地块位于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官渡中学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3°30′48.851″,北纬30°33′47.481″,占地面积65.1049亩((略).2667m2)。地块原用途为农田、 (略) 及荒地,拟规划用途为第一类住宅用地(R),经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大邑县 (略) 8#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大邑县规划和 (略)

2.地址: (略) 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

3.联系人:杨川

4.电话:(略)

三、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省地质矿产 (略) 区域地质调查队

2. 地址: (略) (略) 通济桥街道198号

3. 联系人:周丽萍

4. 电话:(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大邑县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大邑县 (略) 8#地块

占地面积:(略).2667m2。

地理位置:汶川县威州镇阳光家园1期旁

原土地使用权人: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官渡中学南侧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田和居民

未来用地规划:第一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四川省地质矿产 (略) 区域地质调查队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检测单位:四 (略) 区域地质调查队测试中心

初步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上为农田、 (略) 和荒地,现状为农田和居民。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根据《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七种情形的自查情况包括:①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②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③ 历史上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④ 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 ⑤ 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⑥ 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⑦ 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 (略) 和荒地,不存在污染源,不属于上述7种情况。

大邑县 (略) 8#地块位于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官渡中学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3°30′48.851″,北纬30°33′47.481″,占地面积65.1049亩((略).2667m2)。地块原用途为农田、 (略) 及荒地,拟规划用途为第一类住宅用地(R),经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大邑县 (略) 8#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大邑县规划和 (略)

2.地址: (略) 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

3.联系人:杨川

4.电话:(略)

三、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省地质矿产 (略) 区域地质调查队

2. 地址: (略) (略) 通济桥街道198号

3. 联系人:周丽萍

4. 电话:(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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