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6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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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6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南省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6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南省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6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沈丘县石槽 (略) (略) 南

建设单位:河南省 (略)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耀强 #


,河南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南省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6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南省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6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沈丘县石槽 (略) (略) 南

建设单位:河南省 (略)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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