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一水镁肥、10万吨七水硫酸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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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一水镁肥、10万吨七水硫酸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 万吨一水镁肥、10 万吨七水硫酸镁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 (略) 博兴经 (略) 化工产 (略) 1 号建设单位:山东永正 (略) 项目投资:(略)万元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22.61 亩,主要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配电室及配套设施等构建筑物,总建构筑物面积9225.69 平方米,购置一水硫酸镁生产线、七水硫酸镁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备、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 万吨一水镁肥、10 万吨七水硫酸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永正 (略)

联系人:柳桂喆 电话:138 5434 5147

联系地址: (略) 博兴经 (略) 化工产 (略) 1 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李超 电话:(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盘分享的文件:http://** 提取码: 4h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将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山东永正 (略)

2025年1月11日

,山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 万吨一水镁肥、10 万吨七水硫酸镁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 (略) 博兴经 (略) 化工产 (略) 1 号建设单位:山东永正 (略) 项目投资:(略)万元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22.61 亩,主要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配电室及配套设施等构建筑物,总建构筑物面积9225.69 平方米,购置一水硫酸镁生产线、七水硫酸镁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备、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 万吨一水镁肥、10 万吨七水硫酸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永正 (略)

联系人:柳桂喆 电话:138 5434 5147

联系地址: (略) 博兴经 (略) 化工产 (略) 1 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李超 电话:(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盘分享的文件:http://** 提取码: 4h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将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山东永正 (略)

2025年1月11日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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