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
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 (略)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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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 | |
(略) " | |
海南省洋浦经 (略) (略) 居委会 (略) 湾 (略) | |
海口 (略) | |
本工程建设一个(略)吨级公共粮油泊位,配套建设港内粮油输运系统及生产调度中心等设施。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经过对国投洋浦港(略)吨级粮油码头工程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以及综合分析,得到了目 (略) 域的地形地貌状况,并利用了已有的研究成果及数值模拟计算结果对工程前后的水动力变化和冲淤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同时取得环境现状资料,对该工程从水质、沉积物、生态、声、大气、固体废物、风险等各个角度进行了环境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项目营运后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洋浦(略)吨级粮油泊位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鼓励类“二十五、水运”中的“2.港口枢纽建设:码头泊位建设”。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08〕80号)中的鼓励类“五、基础设施”中“(五)水运,“沿海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建设”。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洋浦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 |
项 (略) 位和社会条件能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营要求,环境条件适宜性,且与周边海域用海活动相适宜,项目选址合理。 | |
本项目从作业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分析,项目达到了清洁生产设计关键指标及基准值要求,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 |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均能得到 (略) 理,因此本项目不进行总量控制。 |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重点地段应采取加固措施,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抵御风浪;桩基和疏浚施工过程中根据洋浦港的潮流流态,实际的建设位置,精准定位施工,以减小悬浮物的扩散范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期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 (略) 后方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 (略) (略) 。施工机械设备利用洋浦经 (略) 既有维修站和洗车场进行检修和冲洗,不在施工现场进行;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减少雨水携带场地泥沙入海污染海域水质环境。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 (略)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 (略) 理。船舶生活垃圾及固废由船方委托经有资质单 (略) 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旧料和其它杂物,应按资源再利用的要求,寻求有利用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做到废物的最大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施工弃石应运输至洋浦经 (略) 建筑垃圾 (略) 置,不可随意弃置;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将 (略) 置。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保洁,及时对施工 (略) 进行清扫、洒水,对驶出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施工用车采用低硫汽柴油等清洁燃料,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施工现场良好车况;后方(略)域整治修复后,尽快铺设遮盖设施,减少施工期间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对产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合理疏导进 (略) 域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对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降低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6)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桩基和疏浚工程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到岸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内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船舶生活垃圾不得向水域排放或堆放在水域附近,应转移至建设单位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 (略) 置;施工准确定位,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避免 (略) 域重复作业;施工结束后选择具有地方特色且适合本海域生长的贝类底播,增加底栖生物资源量。 (7)(略)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用地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等;临 (略) 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开挖坡面段采取植物措施撒播草籽,场地四周植树绿化;工程开挖或回填形成边坡应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防护。 综上,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码头洁净雨水利用码头面坡度直接排海。码头油 (略) 初期含油雨污水由围油坎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含油污水经隔油后由提升泵 (略) (略) 。 (略) (略) 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通过雨水管道输送至码头前沿排海。 (略) 建筑物内生活污水及生产调度中心室内生活污 (略) 政生 (略) 。生产调 (略) 域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 (略) 域已有雨水管道。地下廊道内设置污水提升泵,用于廊道内废水的应急排放,污水管道接至室 (略) 。本项目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略) 置,由船舶运营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理。(略)域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最终由洋 (略) (略) 理。 (2)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沉淀物、收集粉尘和废旧轮胎等。建设单位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对固废进行固 (略) 理、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及固废由船方委托经有资质单 (略) 理,不经由码头 (略) 理;沉淀物暂存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内,定期委托环 (略) 理;废旧轮 (略) 置,收集粉尘回到下一截粮食运输皮带。采 (略) 置措施后,固废可实现无害化、减量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大气防治措施 运营过程中降低卸料落差,减少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皮带输送机加盖密闭,控制皮带运输速度,减少振动;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若发现浓度超标,立即停止吊运,检查并解决问题,完善吊运方案;车辆进出码头必须经过冲洗系统,保证轮胎湿润;码头每日清扫,定期用水冲洗,减少灰尘的堆积;增加车辆保养,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减少非正常尾气的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染物可确保达标排放,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靠。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设备进行减震措施,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增加设备的保养频次,减少设备运行过程因老化等问题产生的噪声;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采取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水上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到岸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内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船舶生活垃圾不得向水域排放或堆放在水域附近,应转移至建设单位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 (略) 置。码头装卸作业完成后及时对码头进行清扫,防止码头面雨 水可能形成的污染,各种固体废物均进 (略) 理,不得随意抛弃至河流中。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杜绝发生事故排放,制定应急预案,避免由于事故排放 (略) 水生态环境改变等现象的发生。 | |
(略) 近岸海 (略) 划为 (略) (代码:HN098DⅣ), (略) 水质质量执行的《海水水质标准》((略))四类标准,沉积物质量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略))中的三类标准,生物体质量执行《海洋生物质量》((略))规定的三类标准值。 | |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一是海洋灾害对工程自身的潜在风险,二是项目过程产生的人为事故。 热带气旋往往同时伴随着大风、暴雨、急流、巨浪等恶劣气象和海况,热带气旋造成的波浪、暴雨和风暴潮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大。因此本工程建设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构筑物的抗风抗浪要求。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船舶在工程位置作业或者行进时,由于管理疏忽、操作违反规程或失误等原因引起石油类跑、冒、滴、漏事故,这类溢油事故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但也会对水域造成油污染;由于船舶本身出现设施损废,在行进中受海上风浪影响,或者发生船舶碰撞,有可能使油类溢出造成污染;工程及附近海域通航环境较复杂,船舶操控存在碰撞事故的风险。 | |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制定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编制了公众参与调查说明。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9 (略) 站“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4年9月23 (略) 站“ (略) ”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2024年9月26日在项目附近 (略) 、 (略) 、 (略) 进行当地公示;2024年9月27日和2024年9月30日在“ (略) 报”上进行报纸公示。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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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建设一个(略)吨级公共粮油泊位,配套建设港内粮油输运系统及生产调度中心等设施。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经过对国投洋浦港(略)吨级粮油码头工程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以及综合分析,得到了目 (略) 域的地形地貌状况,并利用了已有的研究成果及数值模拟计算结果对工程前后的水动力变化和冲淤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同时取得环境现状资料,对该工程从水质、沉积物、生态、声、大气、固体废物、风险等各个角度进行了环境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项目营运后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洋浦(略)吨级粮油泊位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鼓励类“二十五、水运”中的“2.港口枢纽建设:码头泊位建设”。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08〕80号)中的鼓励类“五、基础设施”中“(五)水运,“沿海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建设”。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洋浦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 |
项 (略) 位和社会条件能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营要求,环境条件适宜性,且与周边海域用海活动相适宜,项目选址合理。 | |
本项目从作业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分析,项目达到了清洁生产设计关键指标及基准值要求,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 |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均能得到 (略) 理,因此本项目不进行总量控制。 |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重点地段应采取加固措施,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抵御风浪;桩基和疏浚施工过程中根据洋浦港的潮流流态,实际的建设位置,精准定位施工,以减小悬浮物的扩散范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期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 (略) 后方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 (略) (略) 。施工机械设备利用洋浦经 (略) 既有维修站和洗车场进行检修和冲洗,不在施工现场进行;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减少雨水携带场地泥沙入海污染海域水质环境。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 (略)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 (略) 理。船舶生活垃圾及固废由船方委托经有资质单 (略) 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旧料和其它杂物,应按资源再利用的要求,寻求有利用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做到废物的最大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施工弃石应运输至洋浦经 (略) 建筑垃圾 (略) 置,不可随意弃置;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将 (略) 置。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保洁,及时对施工 (略) 进行清扫、洒水,对驶出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施工用车采用低硫汽柴油等清洁燃料,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施工现场良好车况;后方(略)域整治修复后,尽快铺设遮盖设施,减少施工期间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对产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合理疏导进 (略) 域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对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降低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6)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桩基和疏浚工程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到岸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内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船舶生活垃圾不得向水域排放或堆放在水域附近,应转移至建设单位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 (略) 置;施工准确定位,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避免 (略) 域重复作业;施工结束后选择具有地方特色且适合本海域生长的贝类底播,增加底栖生物资源量。 (7)(略)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用地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等;临 (略) 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开挖坡面段采取植物措施撒播草籽,场地四周植树绿化;工程开挖或回填形成边坡应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防护。 综上,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码头洁净雨水利用码头面坡度直接排海。码头油 (略) 初期含油雨污水由围油坎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含油污水经隔油后由提升泵 (略) (略) 。 (略) (略) 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通过雨水管道输送至码头前沿排海。 (略) 建筑物内生活污水及生产调度中心室内生活污 (略) 政生 (略) 。生产调 (略) 域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 (略) 域已有雨水管道。地下廊道内设置污水提升泵,用于廊道内废水的应急排放,污水管道接至室 (略) 。本项目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略) 置,由船舶运营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理。(略)域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最终由洋 (略) (略) 理。 (2)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沉淀物、收集粉尘和废旧轮胎等。建设单位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对固废进行固 (略) 理、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及固废由船方委托经有资质单 (略) 理,不经由码头 (略) 理;沉淀物暂存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内,定期委托环 (略) 理;废旧轮 (略) 置,收集粉尘回到下一截粮食运输皮带。采 (略) 置措施后,固废可实现无害化、减量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大气防治措施 运营过程中降低卸料落差,减少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皮带输送机加盖密闭,控制皮带运输速度,减少振动;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若发现浓度超标,立即停止吊运,检查并解决问题,完善吊运方案;车辆进出码头必须经过冲洗系统,保证轮胎湿润;码头每日清扫,定期用水冲洗,减少灰尘的堆积;增加车辆保养,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减少非正常尾气的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染物可确保达标排放,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靠。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设备进行减震措施,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增加设备的保养频次,减少设备运行过程因老化等问题产生的噪声;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采取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水上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到岸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内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船舶生活垃圾不得向水域排放或堆放在水域附近,应转移至建设单位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 (略) 置。码头装卸作业完成后及时对码头进行清扫,防止码头面雨 水可能形成的污染,各种固体废物均进 (略) 理,不得随意抛弃至河流中。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杜绝发生事故排放,制定应急预案,避免由于事故排放 (略) 水生态环境改变等现象的发生。 | |
(略) 近岸海 (略) 划为 (略) (代码:HN098DⅣ), (略) 水质质量执行的《海水水质标准》((略))四类标准,沉积物质量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略))中的三类标准,生物体质量执行《海洋生物质量》((略))规定的三类标准值。 | |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一是海洋灾害对工程自身的潜在风险,二是项目过程产生的人为事故。 热带气旋往往同时伴随着大风、暴雨、急流、巨浪等恶劣气象和海况,热带气旋造成的波浪、暴雨和风暴潮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大。因此本工程建设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构筑物的抗风抗浪要求。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船舶在工程位置作业或者行进时,由于管理疏忽、操作违反规程或失误等原因引起石油类跑、冒、滴、漏事故,这类溢油事故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但也会对水域造成油污染;由于船舶本身出现设施损废,在行进中受海上风浪影响,或者发生船舶碰撞,有可能使油类溢出造成污染;工程及附近海域通航环境较复杂,船舶操控存在碰撞事故的风险。 | |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制定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编制了公众参与调查说明。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9 (略) 站“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4年9月23 (略) 站“ (略) ”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2024年9月26日在项目附近 (略) 、 (略) 、 (略) 进行当地公示;2024年9月27日和2024年9月30日在“ (略) 报”上进行报纸公示。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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