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双塔区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协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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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双塔区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协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切实 (略) 职业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财社〔2024〕65号)、《关于贯彻落实〈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要求, 我区决定委托一批能够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辖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 (略) 认定的2024年协议培训机构中当年未开展补贴性培训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资质证书审批时间为准),具有培训工作经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政策。

  (五)配备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以及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训场地,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七)承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工种)应在申报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内。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并具有与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八)有健全的理论、实操场地、财务、设备设施(每个工种实操设备不少于6套,每套设备须满足培训相应等级的全部功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九)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提交材料

  (一)申报单位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理论和实训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四)出具与申报单位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五)《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附件1)。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略) 级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7日。各培训机构须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本地政府(或部门)网站、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申报时间、申报地点、申报条件、委托程序、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二)机构申请。申报单位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估。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3-5名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包括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单位名单、培训项目、培训工种等内容),经评估专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

  (四)公示确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委托培训机构名单。通过 (略) 站向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作出委托决定,公布委托机构名单。

  (五)签订协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附件2)《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附件3)各一式2份,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六、其他事项

  按照“谁委托、谁管理”的原则,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委托培训机构的开班审批、督导验收和补贴审核管理;受委托培训机构申请增加培训项目、工种的,按照本通知工作流程办理。

  联系人:孙福刚

  联系电话:0421-*


  附件:

  1、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doc

  2、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docx

  3、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doc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9日

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切实 (略) 职业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财社〔2024〕65号)、《关于贯彻落实〈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要求, 我区决定委托一批能够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辖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 (略) 认定的2024年协议培训机构中当年未开展补贴性培训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资质证书审批时间为准),具有培训工作经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政策。

  (五)配备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以及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训场地,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七)承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工种)应在申报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内。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并具有与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八)有健全的理论、实操场地、财务、设备设施(每个工种实操设备不少于6套,每套设备须满足培训相应等级的全部功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九)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提交材料

  (一)申报单位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理论和实训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四)出具与申报单位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五)《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附件1)。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略) 级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7日。各培训机构须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本地政府(或部门)网站、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申报时间、申报地点、申报条件、委托程序、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二)机构申请。申报单位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估。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3-5名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包括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单位名单、培训项目、培训工种等内容),经评估专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

  (四)公示确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委托培训机构名单。通过 (略) 站向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作出委托决定,公布委托机构名单。

  (五)签订协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附件2)《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附件3)各一式2份,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六、其他事项

  按照“谁委托、谁管理”的原则,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委托培训机构的开班审批、督导验收和补贴审核管理;受委托培训机构申请增加培训项目、工种的,按照本通知工作流程办理。

  联系人:孙福刚

  联系电话:0421-*


  附件:

  1、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doc

  2、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docx

  3、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doc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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