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创医匠动物微创实验培训项目、光电子集成高端硅基晶圆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略) (略) (略) 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洲湾街道龙洲 (略) 12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 | 公告日期 | 项目统一代码 |
1 | 光域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光电子集成高端硅基晶圆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 渝(巴)环准〔2025〕004号 | 2025年1月10日 | 批准 | 2025年1月13日 | 2307-*-04-05-* |
2 | 重庆创 (略) | 创医匠动物微创实验培训项目 | 渝(巴)环准〔2024〕083号 | 2024年12月27日 | 批准 | 2025年1月13日 | 2406-*-04-01-* |
文件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创医匠动物微创实验培训项目、光电子集成高端硅基晶圆制造中心项目一期).doc
创医匠动物微创实验培训项目2024-83号.pdf
光电子集成高端硅基晶圆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批复2025-4号.pdf
(略) (略) (略) 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洲湾街道龙洲 (略) 12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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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域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光电子集成高端硅基晶圆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 渝(巴)环准〔2025〕004号 | 2025年1月10日 | 批准 | 2025年1月13日 | 2307-*-04-05-* |
2 | 重庆创 (略) | 创医匠动物微创实验培训项目 | 渝(巴)环准〔2024〕083号 | 2024年12月27日 | 批准 | 2025年1月13日 | 240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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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医匠动物微创实验培训项目2024-83号.pdf
光电子集成高端硅基晶圆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批复202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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