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新国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关于湛江市新国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湛麻环建 〔2025〕1号 | 2025年1月10日 | (略) (略) | (略) 以南、 (略) 以西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9-# 传真:0759-#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湛麻环建 〔2025〕1号 | 2025年1月10日 | (略) (略) | (略) 以南、 (略) 以西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9-# 传真: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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