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改设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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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改设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改设平阳县水 (略) 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文 号:温环平排〔2025〕1号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决定书链接:温环平排〔2025〕1 号关于同意改设平阳县水 (略) 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pdf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改设平阳县水 (略) 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文 号:温环平排〔2025〕1号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决定书链接:温环平排〔2025〕1 号关于同意改设平阳县水 (略) 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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