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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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3 文章来源: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道伦村西侧的海域,工程拟建码头和栈桥垂直岸线沿西南方向呈采用突堤式布置,其中码头长87.2m,宽10m;栈桥长50m,宽5.5m,码头和栈桥顶面高程均为3.0m。沿突堤式码头两侧连续布置8个海岸警察猎豹高速艇泊位和4个查扣船只泊位。为满足船舶进出港要求,对港池和进港航道进行疏浚开挖,疏浚底高程为-2.5m,疏浚总量为6.#方。工程施工期约6个月,工程总投资1351.#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可前往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项目附近村民、渔民等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桥 (略) 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Email:*@*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技术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
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5-01-13

发布时间:2025-01-13 文章来源: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道伦村西侧的海域,工程拟建码头和栈桥垂直岸线沿西南方向呈采用突堤式布置,其中码头长87.2m,宽10m;栈桥长50m,宽5.5m,码头和栈桥顶面高程均为3.0m。沿突堤式码头两侧连续布置8个海岸警察猎豹高速艇泊位和4个查扣船只泊位。为满足船舶进出港要求,对港池和进港航道进行疏浚开挖,疏浚底高程为-2.5m,疏浚总量为6.#方。工程施工期约6个月,工程总投资1351.#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澄迈县桥头镇道伦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可前往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项目附近村民、渔民等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桥 (略) 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Email:*@*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技术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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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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