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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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5-01-13 16:05

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略) 委托广西 (略) 承担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 (略)

(4)建设地点:柳城县鸡公山冷链物流中心地块

(5)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略).(略)元,占地面积80亩(约(略)m2),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屠宰生猪(略)头/年、肉牛(略)头/年,生产肉制品4000吨/年。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进入链接:http://** 提取码:d7ir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 (略) (略) (略) 68号文轩大厦11-17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72-(略)

电子邮箱:*@*q.com

(略)

2025年1月13日



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5-01-13 16:05

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略) 委托广西 (略) 承担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 (略)

(4)建设地点:柳城县鸡公山冷链物流中心地块

(5)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略).(略)元,占地面积80亩(约(略)m2),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屠宰生猪(略)头/年、肉牛(略)头/年,生产肉制品4000吨/年。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进入链接:http://** 提取码:d7ir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场及产品特色加工项目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 (略) (略) (略) 68号文轩大厦11-17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72-(略)

电子邮箱:*@*q.com

(略)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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