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5〕16号关于嘉辉富湾豪庭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5〕16号
关于嘉辉富湾豪庭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 (略) (略) 荷城街道富龙大桥以北、 (略) 以西的拟建设项目嘉辉富湾豪庭规划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嘉 (略)
二、项目名称:嘉辉富湾豪庭
三、申报类型:规划方案修改
四、修改情况:
(一)总平面方案
1. 建设单位申请以《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版)配建车位,项目机动车位数由原来1067个调整为845个,非机动车位面积由1179.54平方米调整为984.58平方米,按最新要求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调整车位数量后相应缩小负二层地下室范围,地面原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2. 1号-8号住宅楼南端2户合成1户,建筑轮廓相应调整;门楼、幼儿园的轮廓略有调整。
3. 总平面调整后指标如下:规划用地面积#.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53平方米,基底面积7362.57平方米,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1.37%,绿地率32.43%,设置停车位845个(其中地下车位768个)。
(二)单体方案
1. 负二层地下室范围减少约一半,车位数由原来390个减少至165个;负一层地下室车位略有调整,车位数由原来600个增加至603个。
2. 1号-8号住宅楼南端2户合成1户;墙身外立面装饰材质有所调整,主要是首二层主墙身材质由浅灰色多彩漆改为浅黄色多彩漆,三层及以上层主墙身材质由浅灰色外墙涂料改为银灰色外墙涂料,经对比修改后的效果图与原来效果图,修改后的外立面效果变化不大,且略优于原来的外立面效果。
3.门楼、幼儿园的轮廓 (略) 略有调整。
4.本次修改所有单体合计建筑面积比原来减少7328.48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基底面积减少45.08平方米,即修改后所有单体合计建筑面积#.31平方米,计容面积#.53平方米,基底面积7362.57平方米。
(三)经审核,嘉辉富湾豪庭本次修改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修编版)等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 (略) 站: (略) (略) (略) 站(http://**)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19号 (略) (略) (略) ”,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佛自然资明告〔2025〕16号
关于嘉辉富湾豪庭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 (略) (略) 荷城街道富龙大桥以北、 (略) 以西的拟建设项目嘉辉富湾豪庭规划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嘉 (略)
二、项目名称:嘉辉富湾豪庭
三、申报类型:规划方案修改
四、修改情况:
(一)总平面方案
1. 建设单位申请以《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版)配建车位,项目机动车位数由原来1067个调整为845个,非机动车位面积由1179.54平方米调整为984.58平方米,按最新要求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调整车位数量后相应缩小负二层地下室范围,地面原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2. 1号-8号住宅楼南端2户合成1户,建筑轮廓相应调整;门楼、幼儿园的轮廓略有调整。
3. 总平面调整后指标如下:规划用地面积#.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53平方米,基底面积7362.57平方米,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1.37%,绿地率32.43%,设置停车位845个(其中地下车位768个)。
(二)单体方案
1. 负二层地下室范围减少约一半,车位数由原来390个减少至165个;负一层地下室车位略有调整,车位数由原来600个增加至603个。
2. 1号-8号住宅楼南端2户合成1户;墙身外立面装饰材质有所调整,主要是首二层主墙身材质由浅灰色多彩漆改为浅黄色多彩漆,三层及以上层主墙身材质由浅灰色外墙涂料改为银灰色外墙涂料,经对比修改后的效果图与原来效果图,修改后的外立面效果变化不大,且略优于原来的外立面效果。
3.门楼、幼儿园的轮廓 (略) 略有调整。
4.本次修改所有单体合计建筑面积比原来减少7328.48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基底面积减少45.08平方米,即修改后所有单体合计建筑面积#.31平方米,计容面积#.53平方米,基底面积7362.57平方米。
(三)经审核,嘉辉富湾豪庭本次修改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修编版)等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 (略) 站: (略) (略) (略) 站(http://**)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19号 (略) (略) (略) ”,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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