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前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前公示
根据县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精神,经《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江南新城#-JN-D-677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整有关情况的批复》(连政地〔2024〕206号)批准, (略) 办理福州 (略) 江左风华项目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宗地位置:连江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2、建设项目:江左风华 (略) ;
3、宗地用途:住宅用地;
4、宗地面积:#平方米(80.16亩);
5、调整事项:该地块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具体按照连江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项目”要求执行,且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需上报县政府审定; (略) 、空中花园( (略) )、垂直绿化等绿化空间方案,需获得住建园林部门论证通过。;
6、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万元):7.9。
公示期为5日(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8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至连江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科(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 (略) 将依法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91-#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0日
根据县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精神,经《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江南新城#-JN-D-677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整有关情况的批复》(连政地〔2024〕206号)批准, (略) 办理福州 (略) 江左风华项目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宗地位置:连江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2、建设项目:江左风华 (略) ;
3、宗地用途:住宅用地;
4、宗地面积:#平方米(80.16亩);
5、调整事项:该地块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具体按照连江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项目”要求执行,且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需上报县政府审定; (略) 、空中花园( (略) )、垂直绿化等绿化空间方案,需获得住建园林部门论证通过。;
6、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万元):7.9。
公示期为5日(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8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至连江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科(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 (略) 将依法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91-#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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