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西港区15万吨级油品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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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西港区15万吨级油品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将烟台 (略) *吨级油品泊位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烟台港裕龙 (略) 拟建设1个*吨级油品泊位,设计吞吐量*t/a,其中原油*t/a,燃料油/沥青混合物/稀释沥青/轻质蜡油*t/a。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t/a。本工程码头位 (略) 原 (略) 原油码头二期工程西北侧,码头使用岸线长度380m。 (略) 、管廊栈桥工艺装卸设施及管道、靠船墩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元,建设工期24个月。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港裕龙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大季家烟台 (略) 内

联 系 人:傅英坤

联系电话:0535-*

电子邮箱:*@*63.com

3.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略) 塘沽 (略) 2618号

联 系 人:霍工

联系电话:022-*-8401

电子邮件:*@*q.com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如下,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5x5x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将烟台 (略) *吨级油品泊位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烟台港裕龙 (略) 拟建设1个*吨级油品泊位,设计吞吐量*t/a,其中原油*t/a,燃料油/沥青混合物/稀释沥青/轻质蜡油*t/a。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t/a。本工程码头位 (略) 原 (略) 原油码头二期工程西北侧,码头使用岸线长度380m。 (略) 、管廊栈桥工艺装卸设施及管道、靠船墩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元,建设工期24个月。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港裕龙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大季家烟台 (略) 内

联 系 人:傅英坤

联系电话:0535-*

电子邮箱:*@*63.com

3.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略) 塘沽 (略) 2618号

联 系 人:霍工

联系电话:022-*-8401

电子邮件:*@*q.com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如下,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5x5x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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