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能源充电桩及系列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新能源充电桩及系列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新能源充电桩及系列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充电桩及系列配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经 (略) (略) (略) 西北角远顺塑胶3#厂房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东鸿 (略) | ||
项目概况: | 本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顺塑胶3#厂房,建筑面积共约2900平方米,企业拟投资#元,通过建设 (略) 理线、3条喷粉线及其他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套户外智能充电桩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次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主体工程无土方开挖、结构、装饰等施工作业。在后续新设备安装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需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运营期:(1)大气环境:本项目打磨粉尘密闭微负压收集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与经自带布袋 (略) 理后的抛丸粉尘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粉粉尘经自带大旋风分离+滤筒除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喷粉1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管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喷粉2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管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喷粉3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管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 (略) 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接管进入西部组 (略) 理厂 (略) 理;前处理线清洗废水经自 (略) (略) 理 (略) (略) 接管进入西部组 (略) 理厂 (略) 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略) (略) 理达标后出水排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 (略) 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丸、废砂纸、废无尘布、废塑粉包装袋、除尘装置收集的塑粉、除尘装置收集的抛丸粉尘、除尘装置收集的打磨粉尘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废原子灰包装桶、废脱脂剂硅烷剂桶、废脱脂槽液、脱脂槽渣、废硅烷槽液、硅烷槽渣、脱脂槽浮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新能源充电桩及系列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充电桩及系列配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经 (略) (略) (略) 西北角远顺塑胶3#厂房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东鸿 (略) | ||
项目概况: | 本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顺塑胶3#厂房,建筑面积共约2900平方米,企业拟投资#元,通过建设 (略) 理线、3条喷粉线及其他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套户外智能充电桩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次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主体工程无土方开挖、结构、装饰等施工作业。在后续新设备安装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需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运营期:(1)大气环境:本项目打磨粉尘密闭微负压收集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与经自带布袋 (略) 理后的抛丸粉尘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粉粉尘经自带大旋风分离+滤筒除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喷粉1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管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喷粉2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管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喷粉3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管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 (略) 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接管进入西部组 (略) 理厂 (略) 理;前处理线清洗废水经自 (略) (略) 理 (略) (略) 接管进入西部组 (略) 理厂 (略) 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略) (略) 理达标后出水排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 (略) 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丸、废砂纸、废无尘布、废塑粉包装袋、除尘装置收集的塑粉、除尘装置收集的抛丸粉尘、除尘装置收集的打磨粉尘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废原子灰包装桶、废脱脂剂硅烷剂桶、废脱脂槽液、脱脂槽渣、废硅烷槽液、硅烷槽渣、脱脂槽浮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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