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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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

报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红河州2017—2021 (略) 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4〕310号)、《 (略) 关于审批2017—2021 (略) 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4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 (略) 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红河州2017—2021 (略) 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河州8个县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35千伏架空线16.70千米;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72.34千米;新建及改 (略) 110.2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82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略).(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略).(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河口县

1.35千伏九龙输变电工程

本期新建1台35千伏变压器,主变容量8兆伏安;新建3 (略) 16.70千米;新建1 (略) 6.32千米。工程总投资3559.(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847.(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3.32千米;新建及改 (略) 1.8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7台。工程总投资380.(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04.(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金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5.54千米;新建及改 (略) 5.0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2台。工程总投资778.(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22.(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绿春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6.60千米;新建及改 (略) 12.8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0台。工程总投资1433.(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46.(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红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10.14千米;新建及改 (略) 23.2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8台。工程总投资1668.(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35.(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屏边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5.21千米;新建及改 (略) 15.4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工程总投资863.(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90.(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元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24.46千米;新建及改 (略) 23.3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77台。工程总投资2996.(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97.(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泸西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2.96千米;新建及改 (略) 8.9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4台。工程总投资569.(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5.(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石屏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7.79千米;新建及改 (略) 19.4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9台。工程总投资1241.(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93.(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 (略) 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略)-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略) 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

报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红河州2017—2021 (略) 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4〕310号)、《 (略) 关于审批2017—2021 (略) 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4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 (略) 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红河州2017—2021 (略) 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河州8个县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35千伏架空线16.70千米;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72.34千米;新建及改 (略) 110.2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82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略).(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略).(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河口县

1.35千伏九龙输变电工程

本期新建1台35千伏变压器,主变容量8兆伏安;新建3 (略) 16.70千米;新建1 (略) 6.32千米。工程总投资3559.(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847.(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3.32千米;新建及改 (略) 1.8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7台。工程总投资380.(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04.(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金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5.54千米;新建及改 (略) 5.0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2台。工程总投资778.(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22.(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绿春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6.60千米;新建及改 (略) 12.8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0台。工程总投资1433.(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46.(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红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10.14千米;新建及改 (略) 23.2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8台。工程总投资1668.(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35.(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屏边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5.21千米;新建及改 (略) 15.4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工程总投资863.(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90.(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元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24.46千米;新建及改 (略) 23.3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77台。工程总投资2996.(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97.(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泸西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2.96千米;新建及改 (略) 8.9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4台。工程总投资569.(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5.(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石屏县

新建及改造10千 (略) 7.79千米;新建及改 (略) 19.4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9台。工程总投资1241.(略)元,其中资本金20%为(略)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93.(略)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 (略) 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略)-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略) 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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