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无醛PVC家具板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绿色无醛PVC家具板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绿色无醛PVC家具板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合肥 (略) 绿色无醛PVC家具板材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东县肥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合肥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锦程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肥东县肥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合肥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工程环保设备进行整改:喷面漆工序:单级活性炭整改为二级活性炭;晾干、调漆工序:淘汰UV光氧,单级活性炭整改为二级活性炭;喷底漆工序:单级活性炭整改为二级活性炭,新增PVC中空环保家具板材生产线一条、PVC发泡共挤环保家具板材生产线一套、PVC离线自动包覆线一条。形成年产18mm厚PVC中空基础板材4000吨,*平方米;26mm~25mm厚PVC发泡共挤板材5000吨,*平方米;包覆成品*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新增精密推台锯、木工镂铣机、单轴镂铣机、线条机、冷压机等设备。产品分为PVC中空基础板材、PVC发泡共挤板材和包覆成品,其中PVC中空基础板材、PVC发泡共挤板材生产工艺为原料准备-配料输送及混料-投料-挤出-定型-牵引、自动切割;包覆成品生产工艺为自动上料、涂胶、包覆-自动裁剪-目测。现有项目产品喷漆由油性漆改为水性漆,扩建完成后,全厂喷漆产品均使用水性漆(不得使用油性漆),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办公家具*套、PVC中空基础板材4000吨,*平方米、PVC发泡共挤板材5000吨,*平方米、包覆成品*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项目已经肥东县经济 (略) 备案,备案文号:东经信备〔2024〕11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 (略) 应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界外应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排水一 (略) 总 (略) (略) ,经肥东 (略) (略) 理后排至店埠河。 2、严控废气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①混料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中间储料仓废气、投料废气、切割废气、破碎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粉磨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筛分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回料储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②挤出废气经SDG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③包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TA003)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现有项目颗粒物、VOCs 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756t/a、1.309t/a。本次改建项目新增颗粒物、VOCs 总量分别为0.806t/a、1.229t/a,以新带老削减量为1.4423t/a、1.2433t/a,则改建全厂颗粒物、VOCs 排放总量分别为1.1197t/a、1.2947t/a,则本次不新增总量。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 (略) 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 (略) 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 (略) 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 (略) 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西北角)投资项目综 (略) 生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绿色无醛PVC家具板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合肥 (略) 绿色无醛PVC家具板材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东县肥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合肥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锦程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肥东县肥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合肥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工程环保设备进行整改:喷面漆工序:单级活性炭整改为二级活性炭;晾干、调漆工序:淘汰UV光氧,单级活性炭整改为二级活性炭;喷底漆工序:单级活性炭整改为二级活性炭,新增PVC中空环保家具板材生产线一条、PVC发泡共挤环保家具板材生产线一套、PVC离线自动包覆线一条。形成年产18mm厚PVC中空基础板材4000吨,*平方米;26mm~25mm厚PVC发泡共挤板材5000吨,*平方米;包覆成品*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新增精密推台锯、木工镂铣机、单轴镂铣机、线条机、冷压机等设备。产品分为PVC中空基础板材、PVC发泡共挤板材和包覆成品,其中PVC中空基础板材、PVC发泡共挤板材生产工艺为原料准备-配料输送及混料-投料-挤出-定型-牵引、自动切割;包覆成品生产工艺为自动上料、涂胶、包覆-自动裁剪-目测。现有项目产品喷漆由油性漆改为水性漆,扩建完成后,全厂喷漆产品均使用水性漆(不得使用油性漆),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办公家具*套、PVC中空基础板材4000吨,*平方米、PVC发泡共挤板材5000吨,*平方米、包覆成品*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项目已经肥东县经济 (略) 备案,备案文号:东经信备〔2024〕11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 (略) 应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界外应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排水一 (略) 总 (略) (略) ,经肥东 (略) (略) 理后排至店埠河。 2、严控废气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①混料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中间储料仓废气、投料废气、切割废气、破碎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粉磨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筛分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回料储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②挤出废气经SDG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③包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TA003)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现有项目颗粒物、VOCs 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756t/a、1.309t/a。本次改建项目新增颗粒物、VOCs 总量分别为0.806t/a、1.229t/a,以新带老削减量为1.4423t/a、1.2433t/a,则改建全厂颗粒物、VOCs 排放总量分别为1.1197t/a、1.2947t/a,则本次不新增总量。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 (略) 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 (略) 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 (略) 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 (略) 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西北角)投资项目综 (略) 生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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