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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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 (略) (略) 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梅街镇

建设内容:对五洲河山洪沟进行防洪治理,治理长度2.85km。河道清淤疏浚2.5km,衬砌护岸长3.13km,加固挡墙0.08km,拆建拦砂坎2座,新建涵洞1座及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代码:2311-(略)-04-01-(略)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董主任

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合肥 (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径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 (略) 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 (略) (略) 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梅街镇

建设内容:对五洲河山洪沟进行防洪治理,治理长度2.85km。河道清淤疏浚2.5km,衬砌护岸长3.13km,加固挡墙0.08km,拆建拦砂坎2座,新建涵洞1座及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代码:2311-(略)-04-01-(略)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董主任

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合肥 (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径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 (略) 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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