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石鳌塘社区第一经济合作社和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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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石鳌塘社区第一经济合作社和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北组团 (略) 石 (略) SAT-28、29地块及 (略) PT-02、07、17、19、22、23、28、3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北组团 (略) 石 (略) SAT-28、29地块及 (略) PT-02、07、17、19、22、23、28、31地块;

地块面积:用地范围总面积为(略).06m2,其中PT-19地块占地面积8891.4m2,PT-07地块占地面积852.29m2,PT-02地块占地面积2423.63m2,PT-28地块占地面积7554.5m2,PT-17地块占地面积2586.65m2,PT-22地块占地面积4339.56m2,PT-31地块占地面积(略).72m2,PT-23地块占地面积(略).95m2,SAT-28地块占地面积(略).470m2,SAT-29地块占地面积640.89m2

地理位置: (略) (略) 官渡街 (略) 南北两侧,涉及石 (略) 及 (略) 。具体范围为东 (略) ,南 (略) 南侧100米,西 (略) ,北 (略) ;

土地利用现状:PT-19、PT-07、PT-02、SAT-28、SAT-29现状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PT-17、22、31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用地及边角地,PT-23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及边角地;

未来规划:根据《 (略) 北组团 (略) 石 (略) SAT-28、29地块及 (略) PT-02、07、17、19、22、23、28 “地块”三旧改造规划条件》可知,本项目十宗地未来规划均为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污染识别

2024年 (略) 佳 (略) (略) 绿境 (略) 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疑 (略) 域,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本项目工作主要分为污染识别和结果分析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1)通过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内历史与现状不涉及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重点行业企业,未进行过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PT-19地块曾用于砂石仓储、木料仓储、农家香花生油厂(个体商户)、废品回收站、幼儿园活动场所。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砂石仓储、木料仓储属于通用仓储行业;幼儿园活动场所属于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行业,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 (略) (略) 农家香花生油厂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及危险废物,少量油烟对地内影响较小,根据人员访谈, (略) 内均为硬化地面,未发生过食用油泄漏事件,因 (略) 农家香花生油厂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地块内废品回收站收购废品主要有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品。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及废轮胎等。仅对收购的废品进行称重分类打包,即外运到大型收购站进行压块打包切割,地块内仅作为暂存场所,无废气废水产生,无危险废物,仅少量不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交 (略) 回收。该废品回收站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07地块内未曾入驻过企业,曾用于木材堆放及停车场使用。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木料堆放属于通用仓储行业,停车场属 (略) 运输辅助活动行业,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02地块内未曾入驻过企业,历史上为池塘,池塘为周边村属鱼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池塘自然干涸以后,进行地面平整后建设为施工营地,用于建筑材料堆放以及厕所,建筑材料为铁皮、木板、铁架等,无外来填土,未进驻过工业企业,不存在危险废物的堆放,无工业废水排入,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28地块内未曾入住过企业,历史上为池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池塘自然干涸以后变为荒地。2024年地块外南侧荒地因为建设需要进行土方开挖,将土方暂存于地块内,地块南侧开挖的土坑历史上亦为池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工业废水排入,池塘自然干涸以后变为荒地,土方为无污染土。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17、22、31地块内曾有过施工临时板房、建材堆放、池塘及驾校,临时板房主要用于施工工人临时住宿,地块内池塘的填土来源于地块南侧 (略) 修建产生的土方,回填深度约为1米左右,土壤来源地历史上为民房,土壤污染风险较小,2020年地块内开挖基坑,坑深约为4-5m,地块内填土连同原土一起开挖外运。驾校为2016入驻,2018年搬离,地面均为硬化地面,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驾校属于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行业,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地块现状已不存在外来填土及历史表层原状土,现状表层土上除车辆运输外无其他活动。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23地块内历史至今主要 (略) 及池塘,池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工业废水排入。 (略) 内部分空地现状为停车场。2015年沿街建筑(略)续外租作为餐饮店,2016年国侠钢窗厂入驻,钢窗厂2001年成立,注册 (略) (略) 羊角镇 (略) 黄竹坑村,不在地块内,地块内仅作为半成品存放及组装销售。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以上均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SAT-28地块内历史至今主要 (略) ,内有空地现作为停车场使用,沿街房屋外租作为餐饮店及办公场所。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以上均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SAT-29地块内历史上曾为荒地,后为空地,现状为停车场。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停车场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均影响较小。

(2)本项目所有地块周边50米范围历史及现状均未曾进驻过重点行业企业和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调查地块周边50m范围内,除餐饮店、零售店、服务业以外,现状存在2家汽车服务中心,1家民众花生油厂(个体商户)、1家垃圾回收站、1家酱油厂,民众花生油行与农家香油行生产原料、工艺、产品一致,其排放的油烟对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外垃圾回收站与大白地废品回收站的收购的废品一致,仅从事塑料、纸制品及金属的称重及暂存,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略) (略) 实达汽车服务中心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清 (略) 理达标后排放至东侧池塘,东侧池塘不位于地块内,与地块亦无沟渠相连,危险废物及化学品分妥善存放、专人管理,厂内全部为硬化地面, (略) (略) 实达汽车服务中心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根 (略) 七号车库汽车服务中心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及废水排放,危险废物及化学品分妥善存放、专人管理,厂内全部为硬化地面, (略) 七号车库汽车服务中心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略) (略) 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少量清洗废水经 (略) (略) (略) ,无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出售作为饲料原料。该企业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地块周边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均影响较小。

三、结果分析初步调查结论及建议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对地块及周边地块使用历史及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及污染识别分析,经污染识别结果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很小,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地块满足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开发要求。建议如下:

(1)地块待开发过程中,建议对地块予以规范管理,避免外来非法倾倒行为发生,在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施工许可前,责任部门应对地块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识或围蔽,严禁任何违规开挖取土、非法倾倒和非法填埋行为,确保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安全。

(2)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监管,进行有效的人员健康安全防护,以确保人员健康。增强环境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现场设备及设备用油的管理,严防实施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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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北组团 (略) 石 (略) SAT-28、29地块及 (略) PT-02、07、17、19、22、23、28、3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北组团 (略) 石 (略) SAT-28、29地块及 (略) PT-02、07、17、19、22、23、28、31地块;

地块面积:用地范围总面积为(略).06m2,其中PT-19地块占地面积8891.4m2,PT-07地块占地面积852.29m2,PT-02地块占地面积2423.63m2,PT-28地块占地面积7554.5m2,PT-17地块占地面积2586.65m2,PT-22地块占地面积4339.56m2,PT-31地块占地面积(略).72m2,PT-23地块占地面积(略).95m2,SAT-28地块占地面积(略).470m2,SAT-29地块占地面积640.89m2

地理位置: (略) (略) 官渡街 (略) 南北两侧,涉及石 (略) 及 (略) 。具体范围为东 (略) ,南 (略) 南侧100米,西 (略) ,北 (略) ;

土地利用现状:PT-19、PT-07、PT-02、SAT-28、SAT-29现状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PT-17、22、31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用地及边角地,PT-23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及边角地;

未来规划:根据《 (略) 北组团 (略) 石 (略) SAT-28、29地块及 (略) PT-02、07、17、19、22、23、28 “地块”三旧改造规划条件》可知,本项目十宗地未来规划均为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污染识别

2024年 (略) 佳 (略) (略) 绿境 (略) 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疑 (略) 域,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本项目工作主要分为污染识别和结果分析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1)通过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内历史与现状不涉及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重点行业企业,未进行过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PT-19地块曾用于砂石仓储、木料仓储、农家香花生油厂(个体商户)、废品回收站、幼儿园活动场所。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砂石仓储、木料仓储属于通用仓储行业;幼儿园活动场所属于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行业,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 (略) (略) 农家香花生油厂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及危险废物,少量油烟对地内影响较小,根据人员访谈, (略) 内均为硬化地面,未发生过食用油泄漏事件,因 (略) 农家香花生油厂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地块内废品回收站收购废品主要有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品。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及废轮胎等。仅对收购的废品进行称重分类打包,即外运到大型收购站进行压块打包切割,地块内仅作为暂存场所,无废气废水产生,无危险废物,仅少量不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交 (略) 回收。该废品回收站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07地块内未曾入驻过企业,曾用于木材堆放及停车场使用。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木料堆放属于通用仓储行业,停车场属 (略) 运输辅助活动行业,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02地块内未曾入驻过企业,历史上为池塘,池塘为周边村属鱼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池塘自然干涸以后,进行地面平整后建设为施工营地,用于建筑材料堆放以及厕所,建筑材料为铁皮、木板、铁架等,无外来填土,未进驻过工业企业,不存在危险废物的堆放,无工业废水排入,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28地块内未曾入住过企业,历史上为池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池塘自然干涸以后变为荒地。2024年地块外南侧荒地因为建设需要进行土方开挖,将土方暂存于地块内,地块南侧开挖的土坑历史上亦为池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工业废水排入,池塘自然干涸以后变为荒地,土方为无污染土。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17、22、31地块内曾有过施工临时板房、建材堆放、池塘及驾校,临时板房主要用于施工工人临时住宿,地块内池塘的填土来源于地块南侧 (略) 修建产生的土方,回填深度约为1米左右,土壤来源地历史上为民房,土壤污染风险较小,2020年地块内开挖基坑,坑深约为4-5m,地块内填土连同原土一起开挖外运。驾校为2016入驻,2018年搬离,地面均为硬化地面,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驾校属于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行业,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地块现状已不存在外来填土及历史表层原状土,现状表层土上除车辆运输外无其他活动。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PT-23地块内历史至今主要 (略) 及池塘,池塘主要养殖淡水鱼,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工业废水排入。 (略) 内部分空地现状为停车场。2015年沿街建筑(略)续外租作为餐饮店,2016年国侠钢窗厂入驻,钢窗厂2001年成立,注册 (略) (略) 羊角镇 (略) 黄竹坑村,不在地块内,地块内仅作为半成品存放及组装销售。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以上均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SAT-28地块内历史至今主要 (略) ,内有空地现作为停车场使用,沿街房屋外租作为餐饮店及办公场所。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以上均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SAT-29地块内历史上曾为荒地,后为空地,现状为停车场。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停车场属于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地块内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均影响较小。

(2)本项目所有地块周边50米范围历史及现状均未曾进驻过重点行业企业和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调查地块周边50m范围内,除餐饮店、零售店、服务业以外,现状存在2家汽车服务中心,1家民众花生油厂(个体商户)、1家垃圾回收站、1家酱油厂,民众花生油行与农家香油行生产原料、工艺、产品一致,其排放的油烟对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外垃圾回收站与大白地废品回收站的收购的废品一致,仅从事塑料、纸制品及金属的称重及暂存,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略) (略) 实达汽车服务中心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清 (略) 理达标后排放至东侧池塘,东侧池塘不位于地块内,与地块亦无沟渠相连,危险废物及化学品分妥善存放、专人管理,厂内全部为硬化地面, (略) (略) 实达汽车服务中心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根 (略) 七号车库汽车服务中心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及废水排放,危险废物及化学品分妥善存放、专人管理,厂内全部为硬化地面, (略) 七号车库汽车服务中心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略) (略) 的产排污情况,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少量清洗废水经 (略) (略) (略) ,无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出售作为饲料原料。该企业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地块周边的相关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均影响较小。

三、结果分析初步调查结论及建议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对地块及周边地块使用历史及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及污染识别分析,经污染识别结果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很小,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地块满足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开发要求。建议如下:

(1)地块待开发过程中,建议对地块予以规范管理,避免外来非法倾倒行为发生,在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施工许可前,责任部门应对地块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识或围蔽,严禁任何违规开挖取土、非法倾倒和非法填埋行为,确保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安全。

(2)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监管,进行有效的人员健康安全防护,以确保人员健康。增强环境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现场设备及设备用油的管理,严防实施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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