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示,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⑴建设项目名称
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⑵建设项目选址
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
⑶建设内容
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23"21.182",北纬33°45"56.019",项目占地面积5711.18m2,厂区北侧为国道G345线,西侧为广汇能源L-CNG加气站,东侧为舟曲 (略) (略) 理厂,南侧为白龙江。项目建成后规模为一条年屠宰黑土猪(略)头/年生产线,屠宰100头/小时,每日生产3小时,300头/日,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3834.(略)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14.(略)元,约占总投资的10.8%。
⑷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联系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 (略) 农牧大厦三楼
联 系 人:洪平辉
联系方式:(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利锦 (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许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间,公众通过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示,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⑴建设项目名称
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⑵建设项目选址
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
⑶建设内容
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23"21.182",北纬33°45"56.019",项目占地面积5711.18m2,厂区北侧为国道G345线,西侧为广汇能源L-CNG加气站,东侧为舟曲 (略) (略) 理厂,南侧为白龙江。项目建成后规模为一条年屠宰黑土猪(略)头/年生产线,屠宰100头/小时,每日生产3小时,300头/日,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3834.(略)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14.(略)元,约占总投资的10.8%。
⑷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联系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 (略) 农牧大厦三楼
联 系 人:洪平辉
联系方式:(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利锦 (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许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间,公众通过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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