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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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

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358m2

地理位置: (略) (略) (略) 以西、广河高速以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北纬23.*°,目前地块东面为 (略) ,地块南面为林地,地块西面为荒地,地块北面为荒地。

土地使用权人:广 (略)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北侧部分(*m2)建成了生物安全 (略) 配套项目,地块南侧(*.358m2)未开发利用。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钻探、建井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略) 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评审,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地块规划土地利用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A5)。因此,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畴,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评审。

报告是否允许公开:是。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结论分析。根据调查情况,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2015年以前为农用地(8354m2)、山林(*.358m2),地块北侧有5个池塘,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粮食,山地主要种植荔枝树、龙眼树,池塘由村民养殖四大家鱼;2015年~2016年池塘*续被回填,回填土来源于鱼塘边上地势相对高的山土,2022年地块北侧约*m2区域建 (略) 生物安全 (略) 配套项目,项目内主要建筑为4栋人才公寓及1栋办公楼。当时由于疫情需要,项目根据防疫需求还建设了健康服务中心,配套医 (略) 置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水经沉淀、 (略) (略) ,项目已建成的4栋人才公寓临时用作入境人员隔离酒店,使用时间为2022年7月到2022年12月,健康服务中心未启用。医 (略) (略) 理隔离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存放隔离人员生活垃圾。2023年至今地块建成的人才公寓外租给附近员工住宿使用。地块南侧剩余*.358m2为山地,保持原貌至2024年6月,2024年6月- (略) 域山地部分被开挖,约*立方米土方外运至生物 (略) 一期地块进行平整,该区域至今未被利用。

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及历史如下:

东面: (略) 、荒地;

南面:山林;

西面:荒地;

北面:荒地。

根据项目地块的潜在污染源分析,地块内存在重 (略) 域。根据前文分析,地块关注的污染因子包括:石油烃(C10-C40)。

综上所述,地块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地块内钻探点位10个、场外土壤对照点位2个),采样深度为6-8m,共采集土壤样品51组(其中地块内土壤样品49个(含6个平行样),地块外土壤样品2个)。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及石油烃(C10~C40)指标;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井深为6-8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位,每个点位分4-5层采样,采样深度为6~8m,共采集土壤样品43组(不含现场平行样)。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土壤符合医疗卫生用地(A5)利用类型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2)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个监测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地下水所有检测因子除浊度外,其余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或推导值。

浊度仅为感观指标,并非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在地下水中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且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其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地下水符合医疗卫生用地(A5)利用类型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所以无需进行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满足基于本地块利用类型(医疗卫生用地(A5))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地块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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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358m2

地理位置: (略) (略) (略) 以西、广河高速以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北纬23.*°,目前地块东面为 (略) ,地块南面为林地,地块西面为荒地,地块北面为荒地。

土地使用权人:广 (略)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北侧部分(*m2)建成了生物安全 (略) 配套项目,地块南侧(*.358m2)未开发利用。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钻探、建井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略) 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评审,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地块规划土地利用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A5)。因此,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畴,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评审。

报告是否允许公开:是。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结论分析。根据调查情况,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地块2015年以前为农用地(8354m2)、山林(*.358m2),地块北侧有5个池塘,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粮食,山地主要种植荔枝树、龙眼树,池塘由村民养殖四大家鱼;2015年~2016年池塘*续被回填,回填土来源于鱼塘边上地势相对高的山土,2022年地块北侧约*m2区域建 (略) 生物安全 (略) 配套项目,项目内主要建筑为4栋人才公寓及1栋办公楼。当时由于疫情需要,项目根据防疫需求还建设了健康服务中心,配套医 (略) 置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水经沉淀、 (略) (略) ,项目已建成的4栋人才公寓临时用作入境人员隔离酒店,使用时间为2022年7月到2022年12月,健康服务中心未启用。医 (略) (略) 理隔离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存放隔离人员生活垃圾。2023年至今地块建成的人才公寓外租给附近员工住宿使用。地块南侧剩余*.358m2为山地,保持原貌至2024年6月,2024年6月- (略) 域山地部分被开挖,约*立方米土方外运至生物 (略) 一期地块进行平整,该区域至今未被利用。

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及历史如下:

东面: (略) 、荒地;

南面:山林;

西面:荒地;

北面:荒地。

根据项目地块的潜在污染源分析,地块内存在重 (略) 域。根据前文分析,地块关注的污染因子包括:石油烃(C10-C40)。

综上所述,地块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地块内钻探点位10个、场外土壤对照点位2个),采样深度为6-8m,共采集土壤样品51组(其中地块内土壤样品49个(含6个平行样),地块外土壤样品2个)。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及石油烃(C10~C40)指标;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井深为6-8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位,每个点位分4-5层采样,采样深度为6~8m,共采集土壤样品43组(不含现场平行样)。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土壤符合医疗卫生用地(A5)利用类型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2)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个监测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地下水所有检测因子除浊度外,其余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或推导值。

浊度仅为感观指标,并非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在地下水中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且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其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地下水符合医疗卫生用地(A5)利用类型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所以无需进行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满足基于本地块利用类型(医疗卫生用地(A5))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地块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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