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00型沥青搅拌站及4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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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000型沥青搅拌站及4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略) 四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

项目名称:

5000型沥青搅拌站及#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 (略) 沙洲坝镇清水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重大变更重新报批),位于江西 (略) 沙洲坝镇清水村,东经115°58′14.598″,北纬25°52′5.222″,用地面积为#.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2.57%。本次变更内容为变更骨料烘干热源,将天然气燃料变更为重油、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变更设备,将骨料烘干工序燃烧器为天然气燃烧器变更为重油、成型生物质颗粒两相燃烧器。该项目产品产能不变,年产干混砂浆#吨、沥青混凝土#吨、稳定土#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取在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并且修建隔声罩,将高噪声设备置于隔声罩内;生产过程关闭厂房大门、窗;定期进行设备日常维修与更新,使生 (略) 于正常工况; (略) ,将产生噪声声源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在车间中间;加强管理,文明生产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由于烘干、筛分及燃烧器废气最终合并到一起排放,这些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较严者(后者严于前者),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沥青生产线其他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干混砂浆及稳定土生产线粉尘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中运输车辆冲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略) 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作为周边林地灌溉用水。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收尘灰、筛分后不合格石料、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沉淀池污泥、废机油、废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废重油桶、废吨袋、炉灰及生活垃圾等。收尘灰、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筛分后不合格石料、沉淀池污泥、废吨袋通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定期交于危废资 (略) 置;废重油桶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用途;废包装材料、炉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五)清洁生产要求

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

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落实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略) 四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

项目名称:

5000型沥青搅拌站及#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 (略) 沙洲坝镇清水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重大变更重新报批),位于江西 (略) 沙洲坝镇清水村,东经115°58′14.598″,北纬25°52′5.222″,用地面积为#.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2.57%。本次变更内容为变更骨料烘干热源,将天然气燃料变更为重油、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变更设备,将骨料烘干工序燃烧器为天然气燃烧器变更为重油、成型生物质颗粒两相燃烧器。该项目产品产能不变,年产干混砂浆#吨、沥青混凝土#吨、稳定土#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取在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并且修建隔声罩,将高噪声设备置于隔声罩内;生产过程关闭厂房大门、窗;定期进行设备日常维修与更新,使生 (略) 于正常工况; (略) ,将产生噪声声源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在车间中间;加强管理,文明生产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由于烘干、筛分及燃烧器废气最终合并到一起排放,这些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较严者(后者严于前者),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沥青生产线其他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干混砂浆及稳定土生产线粉尘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中运输车辆冲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略) 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作为周边林地灌溉用水。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收尘灰、筛分后不合格石料、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沉淀池污泥、废机油、废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包装材料、废重油桶、废吨袋、炉灰及生活垃圾等。收尘灰、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筛分后不合格石料、沉淀池污泥、废吨袋通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定期交于危废资 (略) 置;废重油桶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用途;废包装材料、炉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五)清洁生产要求

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

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落实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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