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翁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翁政字〔2024〕76号)及《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增强人民体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翁墩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约2.17亩,主要建硅PU操场面积988.38平方米、 (略) 面45.9平方米、篮球场周围绿化410平方米;配套建设高3米 (略) 106.7米、可移动看台100平方米,新装篮球架2座、8米高LED球场灯4套。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体育强省群众体育部分资金(略)元,乡镇自筹(略)元。
六、建设期限:2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翁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翁政字〔2024〕76号)及《翁墩乡杨公村灯光篮球场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增强人民体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翁墩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约2.17亩,主要建硅PU操场面积988.38平方米、 (略) 面45.9平方米、篮球场周围绿化410平方米;配套建设高3米 (略) 106.7米、可移动看台100平方米,新装篮球架2座、8米高LED球场灯4套。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体育强省群众体育部分资金(略)元,乡镇自筹(略)元。
六、建设期限:2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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