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略) (略) 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穗交运函〔2019〕2379号)和《 (略) (略) 关于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穗交运函〔2019〕577号)要求, (略) (略) 2024年第四季度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略) 2024年第四季度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xlsx
(略) (略) 交通管理总站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略) (略) 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穗交运函〔2019〕2379号)和《 (略) (略) 关于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穗交运函〔2019〕577号)要求, (略) (略) 2024年第四季度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略) 2024年第四季度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xlsx
(略) (略) 交通管理总站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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