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徽 (略) 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 (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 (略) 2024年12月18日联系电话:0564-(略)
地 址:舒城 (略) 生 (略) 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南侧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安徽 (略) 于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南侧建设“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主要建设2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1栋轻钢结构厂房、1栋办公楼、1栋职工集体宿舍楼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为(略)m2,并于厂房内建设注塑成型和模具加工生产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件塑料装饰件和500套塑料五金模具的生产能力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钢材胚件加工打磨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塑料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厂区提供食宿生活过程会产生食堂油烟:
有机废气(以VOCs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 (略) 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引至集气罩口经集气收集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由油烟管道排放;破碎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 (略) 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营期非(略)烷总烃、苯(略)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表2标准,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表4标准;颗粒物(破碎)、(略)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清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限值要求。
非(略)烷总烃、颗粒物(破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清单)表9中浓度限值,(略)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 2024)中表5中排放限值;苯(略)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二级标准。
下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机加工)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年废水量为2142t,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后与循环冷却 (略) (略) 排入舒城县经 (略) (略) 理 (略) 理,处理达标排入三里河;外排废水执行舒城县经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未做要求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二者从严执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焊渣、钢材切割边角料、废包装袋、注塑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以及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含油金属碎屑;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 (略) 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 (略) 置, (略) 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安徽 (略) 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关于拟作出《安徽 (略) 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 (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 (略) 2024年12月18日联系电话:0564-(略)
地 址:舒城 (略) 生 (略) 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南侧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安徽 (略) 于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南侧建设“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主要建设2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1栋轻钢结构厂房、1栋办公楼、1栋职工集体宿舍楼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为(略)m2,并于厂房内建设注塑成型和模具加工生产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件塑料装饰件和500套塑料五金模具的生产能力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钢材胚件加工打磨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塑料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厂区提供食宿生活过程会产生食堂油烟:
有机废气(以VOCs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 (略) 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引至集气罩口经集气收集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由油烟管道排放;破碎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 (略) 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营期非(略)烷总烃、苯(略)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表2标准,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表4标准;颗粒物(破碎)、(略)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清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限值要求。
非(略)烷总烃、颗粒物(破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清单)表9中浓度限值,(略)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 2024)中表5中排放限值;苯(略)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二级标准。
下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机加工)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年废水量为2142t,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后与循环冷却 (略) (略) 排入舒城县经 (略) (略) 理 (略) 理,处理达标排入三里河;外排废水执行舒城县经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未做要求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二者从严执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焊渣、钢材切割边角料、废包装袋、注塑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以及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含油金属碎屑;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 (略) 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 (略) 置, (略) 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安徽 (略) 科贸智能电动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