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水利局关于河池高新区洛东智慧产业园一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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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水利局关于河池高新区洛东智慧产业园一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池产投 (略) :

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 (略) 洛东智慧产业园(一期)水 (略) 域评估报告审批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阶段 (略) 域评估范围为203.3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 (略) 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4%,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88%,表土保护率达到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4%,林草覆盖率达到1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 (略) 内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责任主体,具体单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承诺书》中的项目占地面积明确计征,河池产投 (略) 进行监督落实。

二、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 (略) 管理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 (略) 域评估报告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水 (略) 域评估报告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五通一平”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弃渣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 (略) 审批。如建设单位或项目名称发生变更, (略) 报备变更材料。

五、水 (略) 域评估报告批复后5年内有效,在评估有效期内不再对单一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区域内落户的生产建设项目可共享评估成果。 (略) 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应 (略) 管理机构进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承诺, (略) 管理机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略) 管理机构应督促入驻生产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在评估有效期后,区域内落户的生产建设项目需另行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六、 (略) 在“五通一平”完成后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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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产投 (略) :

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 (略) 洛东智慧产业园(一期)水 (略) 域评估报告审批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阶段 (略) 域评估范围为203.3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 (略) 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4%,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88%,表土保护率达到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4%,林草覆盖率达到1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 (略) 内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责任主体,具体单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承诺书》中的项目占地面积明确计征,河池产投 (略) 进行监督落实。

二、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 (略) 管理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 (略) 域评估报告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水 (略) 域评估报告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五通一平”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弃渣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 (略) 审批。如建设单位或项目名称发生变更, (略) 报备变更材料。

五、水 (略) 域评估报告批复后5年内有效,在评估有效期内不再对单一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区域内落户的生产建设项目可共享评估成果。 (略) 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应 (略) 管理机构进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承诺, (略) 管理机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略) 管理机构应督促入驻生产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在评估有效期后,区域内落户的生产建设项目需另行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六、 (略) 在“五通一平”完成后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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