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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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5-01-14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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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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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
大有轮胎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 (略) 居委会澄迈老城科技新城
海南 (略)
本次项目建筑内容主要有:轮胎生产车间(含公用车间及生产辅房)(本项目不含胶料混炼工艺)、成品库、总降压变电站、检测中心、消防水泵房、气瓶库、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办公楼、食堂及倒班宿舍,门卫室以及废品库、危废品库、隔油池及沉淀池等。
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内, (略) 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项目选址符合《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轮胎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总量控制原则、环境质 (略) 域等要求。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本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总体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轮胎产业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因此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规划中的LC-B01单元,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用地 (略) 要求,同时也满足《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澄迈县老城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此外,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有机污染物管理要求,以及《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等地方环境管理要求均相符。
项目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P=92.508,P>90,本项目企业属于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本项目各股污废水经 (略) 理后最终汇 (略) (略) 理(西区),因此,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略) (略) 理(西区)分配,不再单独设置;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生产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备等。结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氮氧化物。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0.99t/a,氮氧化物排放0.21t/a。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来源于 (略) 关停减排量。
废气:本项目半成品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单独“干式除尘器预过滤”、成品车间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单独“干式除尘器预过滤+表冷”后汇总废气一起经“一级活性炭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旋转RTO焚烧”后达标废气经一根3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采取措施并确保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生产工艺为“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SO、NOx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实施改造排放限值要求;生产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及老 (略) 理厂(西区)入网标准要求,生产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经隔油 (略) 理后排入老 (略) 理厂(西区) (略) 理,项目沉淀池出水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老 (略) 理厂(西区)入网标准中标准要求。最终废水全部排入老 (略) 理厂(西区) (略) 理。综上可知,本项目污废水在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 (略) 西侧设置一间728m2的废品库作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做一般防渗。项目的一般包装材料、裁断边角料、废钢圈、废生胎、废胶囊、废轮胎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并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废树脂由设备厂家上门更换后带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计划在西侧建设1座占地面积为140m2的危废库用于存放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维修固废、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油泥等危险废物。本项目固废分 (略) 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冷却塔、空压机、挤出机、硫化机等设备噪声。所有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国内通用成熟的技术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应注意保持主要噪声源与厂界一定的距离。 (略) 环境方面通过种植草木,形成自然隔声屏障。经预测分析,项目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东侧及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总体来说项目建 (略) 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海南省老城科技新城,属 (略)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限值;根据监测结果项 (略) 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中PM10、PM2.5、O3、SO2、NO2、CO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因此项 (略) 域属 (略) ;项 (略) 域非#烷总烃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噪声环境: (略) 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侧为金马大道,南侧为南一环。项目西侧及南侧 (略) 20m±5m以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西侧及南侧 (略) 20m±5m以外以及其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根据监测结 (略) 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及4a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根据监测加工,项目北侧无名沟渠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Ⅵ类标准。
本项目环境风险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源主要是危险物质泄漏等。项目在运行中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内建设应急预警监测体系,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在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的保证,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小,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应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应急资源调查,并据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报当地 (略) 备案,定期开展风险应急演练。
公示期间无意见
发布时间:2025-01-14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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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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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 (略) 居委会澄迈老城科技新城
海南 (略)
本次项目建筑内容主要有:轮胎生产车间(含公用车间及生产辅房)(本项目不含胶料混炼工艺)、成品库、总降压变电站、检测中心、消防水泵房、气瓶库、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办公楼、食堂及倒班宿舍,门卫室以及废品库、危废品库、隔油池及沉淀池等。
新材料汽车轮胎智能制造超级工厂项目(一期)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内, (略) 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项目选址符合《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轮胎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总量控制原则、环境质 (略) 域等要求。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本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总体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轮胎产业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因此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规划中的LC-B01单元,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用地 (略) 要求,同时也满足《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澄迈县老城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此外,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有机污染物管理要求,以及《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等地方环境管理要求均相符。
项目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P=92.508,P>90,本项目企业属于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本项目各股污废水经 (略) 理后最终汇 (略) (略) 理(西区),因此,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略) (略) 理(西区)分配,不再单独设置;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生产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备等。结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氮氧化物。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0.99t/a,氮氧化物排放0.21t/a。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来源于 (略) 关停减排量。
废气:本项目半成品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单独“干式除尘器预过滤”、成品车间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单独“干式除尘器预过滤+表冷”后汇总废气一起经“一级活性炭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旋转RTO焚烧”后达标废气经一根3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采取措施并确保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生产工艺为“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SO、NOx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实施改造排放限值要求;生产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及老 (略) 理厂(西区)入网标准要求,生产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经隔油 (略) 理后排入老 (略) 理厂(西区) (略) 理,项目沉淀池出水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老 (略) 理厂(西区)入网标准中标准要求。最终废水全部排入老 (略) 理厂(西区) (略) 理。综上可知,本项目污废水在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 (略) 西侧设置一间728m2的废品库作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做一般防渗。项目的一般包装材料、裁断边角料、废钢圈、废生胎、废胶囊、废轮胎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并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废树脂由设备厂家上门更换后带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计划在西侧建设1座占地面积为140m2的危废库用于存放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维修固废、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油泥等危险废物。本项目固废分 (略) 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冷却塔、空压机、挤出机、硫化机等设备噪声。所有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国内通用成熟的技术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应注意保持主要噪声源与厂界一定的距离。 (略) 环境方面通过种植草木,形成自然隔声屏障。经预测分析,项目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东侧及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总体来说项目建 (略) 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海南省老城科技新城,属 (略)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限值;根据监测结果项 (略) 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中PM10、PM2.5、O3、SO2、NO2、CO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因此项 (略) 域属 (略) ;项 (略) 域非#烷总烃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噪声环境: (略) 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侧为金马大道,南侧为南一环。项目西侧及南侧 (略) 20m±5m以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西侧及南侧 (略) 20m±5m以外以及其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根据监测结 (略) 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及4a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根据监测加工,项目北侧无名沟渠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Ⅵ类标准。
本项目环境风险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源主要是危险物质泄漏等。项目在运行中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内建设应急预警监测体系,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在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的保证,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小,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应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应急资源调查,并据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报当地 (略) 备案,定期开展风险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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