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龙包覆钢管生产及毛细管清洗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尼龙包覆钢管生产及毛细管清洗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尼龙包覆钢管生产及毛细管清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 (略) 隐珠 (略) 2219号
建设单位: 青岛镕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隐珠 (略) 2219号,占地面积约1100m2,总建筑面积约1100m2。项目新建尼龙包覆钢管生产线2条,毛细管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放料架2台、校直机2台、超声波清洗机2台、感应加热机6台、挤出机2台、倒立式盘拉机2台、正立式盘拉机3台、铜管内壁清洗架2台等,主要原辅料:钢管1424t/a、芯头50t/a、尼龙颗粒26t/a、尼龙底漆2.642t/a、稀释剂0.294t/a、铜管1000t/a、美沙克林清洗剂0.5t/a、46#润滑油1t/a等,预计年产尼龙包覆钢管1500吨,毛细管10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与经 (略) 理后的生 (略) (略) 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涂漆、调漆废气设置单独密闭间由管道微负压收集,烘干废气、风冷废气由密闭管道微负压收集;尼龙挤出废气、毛细管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调漆、涂漆废气、烘干废气、风冷废气共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5-2018)表2标准;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要求。二氯*烷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烷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 2019)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选控指标);厂界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 VOCs 0.147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漆渣、废漆桶(废尼龙底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桶、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 (略) 理资 (略) 置;下脚料、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6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和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西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尼龙包覆钢管生产及毛细管清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 (略) 隐珠 (略) 2219号
建设单位: 青岛镕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隐珠 (略) 2219号,占地面积约1100m2,总建筑面积约1100m2。项目新建尼龙包覆钢管生产线2条,毛细管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放料架2台、校直机2台、超声波清洗机2台、感应加热机6台、挤出机2台、倒立式盘拉机2台、正立式盘拉机3台、铜管内壁清洗架2台等,主要原辅料:钢管1424t/a、芯头50t/a、尼龙颗粒26t/a、尼龙底漆2.642t/a、稀释剂0.294t/a、铜管1000t/a、美沙克林清洗剂0.5t/a、46#润滑油1t/a等,预计年产尼龙包覆钢管1500吨,毛细管10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与经 (略) 理后的生 (略) (略) 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涂漆、调漆废气设置单独密闭间由管道微负压收集,烘干废气、风冷废气由密闭管道微负压收集;尼龙挤出废气、毛细管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调漆、涂漆废气、烘干废气、风冷废气共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5-2018)表2标准;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要求。二氯*烷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烷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 2019)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选控指标);厂界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 VOCs 0.147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漆渣、废漆桶(废尼龙底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桶、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 (略) 理资 (略) 置;下脚料、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6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和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西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