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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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将于 (略) 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5时30 (略) 自然资 (略) 报名,人防大楼6-9办公室。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5时30 (略) 自然资 (略) 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联系人:夏雨豪

联系电话:055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4日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将于 (略) 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5时30 (略) 自然资 (略) 报名,人防大楼6-9办公室。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5时30 (略) 自然资 (略) 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联系人:夏雨豪

联系电话:055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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