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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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年12月30日- 2025 年1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略)

传 真: 0513-(略)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南通港 (略) 通 (略) (略) 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书)(略)号

2024.12.19

关于《江苏艾得科 (略) 年产(略)平米传热设备板片(反应器,换热器,冷凝器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

2024.12.23

关于《江苏 (略) 南 (略) 钢丝绳 (略) 电镀锌锌板浇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

2024.12.23


通开发环复(书)(略)号(通海).pdf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艾得科).pdf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能达线材).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年12月30日- 2025 年1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略)

传 真: 0513-(略)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南通港 (略) 通 (略) (略) 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书)(略)号

2024.12.19

关于《江苏艾得科 (略) 年产(略)平米传热设备板片(反应器,换热器,冷凝器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

2024.12.23

关于《江苏 (略) 南 (略) 钢丝绳 (略) 电镀锌锌板浇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

2024.12.23


通开发环复(书)(略)号(通海).pdf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艾得科).pdf

通开发环复(表)(略)号(能达线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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