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5年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5年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略) 邮编:(略)

通讯地址: (略) 察哈尔高新技 (略) 管委会1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
1 乌兰察布 (略) 世纪互联乌兰察布零碳智算中心基地一期项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 (略) 乌兰察布 (略) 乌环察审【2025】1号 2025年1月13日

世纪互联乌兰察布零碳智算中心基地一期项目.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略) 邮编:(略)

通讯地址: (略) 察哈尔高新技 (略) 管委会1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
1 乌兰察布 (略) 世纪互联乌兰察布零碳智算中心基地一期项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 (略) 乌兰察布 (略) 乌环察审【2025】1号 2025年1月13日

世纪互联乌兰察布零碳智算中心基地一期项目.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