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蔚县壶流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蔚县壶流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878号

蔚县人民政府:

  蔚县壶流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0.0422公顷(其中耕地5.3281公顷、非耕农用地4.7141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5367公顷(其中耕地0.2708公顷、非耕农用地0.2659公顷)、未利用地2.5939公顷,征收集体农用地21.2956公顷(其中耕地14.1301公顷、非耕农用地7.1655公顷)、未利用地0.0201公顷,共计批准用地34.4888公顷,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地,作为蔚县壶流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4〕1878号

蔚县人民政府:

  蔚县壶流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0.0422公顷(其中耕地5.3281公顷、非耕农用地4.7141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5367公顷(其中耕地0.2708公顷、非耕农用地0.2659公顷)、未利用地2.5939公顷,征收集体农用地21.2956公顷(其中耕地14.1301公顷、非耕农用地7.1655公顷)、未利用地0.0201公顷,共计批准用地34.4888公顷,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地,作为蔚县壶流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