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2021—挂—15号和33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正安县2021—挂—15号和33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正安县2021—挂—15号和33号地 (略) 正安县土坪镇土坪村。地块面积为4469.23平方米,合6.7亩,该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此外,在15号地块东侧存在中国石化土坪加油站(已停产),15号地块东北侧存在上湾水泥砖厂,在33号地块西南侧存在正安县土坪 (略) 理厂。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建设居民楼之前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中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正安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正安县2021—挂—15号和33号地 (略) 正安县土坪镇土坪村。地块面积为4469.23平方米,合6.7亩,该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此外,在15号地块东侧存在中国石化土坪加油站(已停产),15号地块东北侧存在上湾水泥砖厂,在33号地块西南侧存在正安县土坪 (略) 理厂。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建设居民楼之前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中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正安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