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民力规划 (略) 受委托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咨询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了消除危桥带来的安全隐患,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提升通行能力,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根据永 (略) 《关于对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宄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建设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项目单位为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里田大桥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永新县澧田镇胜利街,终点位于江南村,横跨禾水河。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新建大桥一座,并配套建设桥头搭板、护栏、桥面排水等附属结构。大桥全长120m,桥面全宽7.5m(0.5m防撞墙+6.5m行车道+0.5m防撞墙),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新建桥梁上部构造采用25m、30m装配式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双柱式墩,桥台采用U型台;墩台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1093.#元,其中建安费847.#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拨款。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请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民力规划 (略) 受委托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咨询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了消除危桥带来的安全隐患,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提升通行能力,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根据永 (略) 《关于对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宄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建设永新县澧田镇里田大桥危桥重建工程。项目单位为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里田大桥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永新县澧田镇胜利街,终点位于江南村,横跨禾水河。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新建大桥一座,并配套建设桥头搭板、护栏、桥面排水等附属结构。大桥全长120m,桥面全宽7.5m(0.5m防撞墙+6.5m行车道+0.5m防撞墙),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新建桥梁上部构造采用25m、30m装配式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双柱式墩,桥台采用U型台;墩台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1093.#元,其中建安费847.#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拨款。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请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