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 (略) 《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官 (略) 1号 | ||
建设单位: | 合 (略) 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设一条造粒线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造粒回用,处理量为1594t/a。涂布线调整增大干燥房面积,增加6台除湿干燥机,蒸汽供应调整为由4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3用一备)供应。项目已经肥西县工业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07-#-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项目 (略) 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 (略) 域设置破碎线,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2)运营期:(1)大气环境: (略) 政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装置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11)达标排放;破碎工序破碎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 (3)地表水环境:扩建项目纯水制备浓排水、锅炉排污水、清洗废水 (略) (略) ,进入官亭 (略) 理厂进行集 (略) 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天河。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 (略) 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布袋收集的粉尘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 (略) 《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官 (略) 1号 | ||
建设单位: | 合 (略) 生产PE粒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设一条造粒线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造粒回用,处理量为1594t/a。涂布线调整增大干燥房面积,增加6台除湿干燥机,蒸汽供应调整为由4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3用一备)供应。项目已经肥西县工业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07-#-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项目 (略) 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 (略) 域设置破碎线,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2)运营期:(1)大气环境: (略) 政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装置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11)达标排放;破碎工序破碎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 (3)地表水环境:扩建项目纯水制备浓排水、锅炉排污水、清洗废水 (略) (略) ,进入官亭 (略) 理厂进行集 (略) 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天河。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 (略) 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布袋收集的粉尘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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