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晋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东莞市晋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2025年1月14日, (略) (略)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其中建设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广东松林 (略) )、环保手续办理单位(广东松林 (略) )、监测单位( (略) 启丰 (略) )共5人组成验收组。与会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 (略) 4号。
规模: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36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年加工生产不锈钢手表带(略)件。主要设备有磨床5台、自动开料机3台、喷砂机2台、磨光机40台等。详见《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2。
2、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 (略) 石排镇 (略) 4号(东经113°53′13.484″,北纬23°6′1.620″), (略) (略) 投资建设。项目于2022年8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并于2023年6月13日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5956号。
3、投资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20%。
4、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打磨、喷砂、超声波清洗工序废气、厨房油烟废气、 (略) 理站臭气、噪声及固体废物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相比,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数量有所减少,现阶段所有设备未超过环评审批数量,配套 (略) 理设施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基本一致。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5956号),具体如下:
(一)水喷淋塔用水、加工设备补充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 (略) 理设 (略) 理,其中50%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2024)表1中“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50%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 (略) (略) 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 (略) (略) 理。
(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略) 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略)-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三)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2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略) 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 (略) 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监测报告QFHJ 20(略)》)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略) (略) 于2024年12月25、26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2024)表1中“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的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打磨工序经 (略) 理后,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6mg/m3;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6mg/m3;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7mg/m3;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0mg/m3;
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油烟最大排放浓度1.78mg/m3。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最高排放浓度为0.51mg/m3;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最高排放浓度为18(无量纲)。
(略) 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略)烷总烃监控点最大排放浓度为1.67mg/m3。
项目废气 (略) 理后,均能满足环评批复相关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防振措施, (略) ,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4~59dB(A),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集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5、项目已审批同意但暂未建设的部分,如后期建设完成后需完善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才可投入使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2025年1月14日, (略) (略)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其中建设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广东松林 (略) )、环保手续办理单位(广东松林 (略) )、监测单位( (略) 启丰 (略) )共5人组成验收组。与会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 (略) 4号。
规模: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36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年加工生产不锈钢手表带(略)件。主要设备有磨床5台、自动开料机3台、喷砂机2台、磨光机40台等。详见《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2。
2、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 (略) 石排镇 (略) 4号(东经113°53′13.484″,北纬23°6′1.620″), (略) (略) 投资建设。项目于2022年8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并于2023年6月13日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5956号。
3、投资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20%。
4、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打磨、喷砂、超声波清洗工序废气、厨房油烟废气、 (略) 理站臭气、噪声及固体废物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相比,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数量有所减少,现阶段所有设备未超过环评审批数量,配套 (略) 理设施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基本一致。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5956号),具体如下:
(一)水喷淋塔用水、加工设备补充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 (略) 理设 (略) 理,其中50%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2024)表1中“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50%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 (略) (略) 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 (略) (略) 理。
(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略) 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略)-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三)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2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略) 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 (略) 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监测报告QFHJ 20(略)》)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略) (略) 于2024年12月25、26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2024)表1中“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的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略)-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打磨工序经 (略) 理后,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6mg/m3;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6mg/m3;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7mg/m3;废气排放口FQ-(略)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0mg/m3;
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油烟最大排放浓度1.78mg/m3。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最高排放浓度为0.51mg/m3;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最高排放浓度为18(无量纲)。
(略) 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略)烷总烃监控点最大排放浓度为1.67mg/m3。
项目废气 (略) 理后,均能满足环评批复相关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防振措施, (略) ,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4~59dB(A),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集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5、项目已审批同意但暂未建设的部分,如后期建设完成后需完善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才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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