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东莞市艮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点: (略) 大朗镇郑 (略) 2号(北纬22°55′4.633",东经113°57′36.667")
建设内容: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4450平方米,年生产医用硅胶管150吨、硅胶热缩管50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8日(20工作日)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东莞市艮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点: (略) 大朗镇郑 (略) 2号(北纬22°55′4.633",东经113°57′36.667")
建设内容: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4450平方米,年生产医用硅胶管150吨、硅胶热缩管50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8日(20工作日)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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