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金滩新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水县金滩新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吉水县 (略) JT-06-D-02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吉水县金滩镇 (略) ,东至吴坊村、 (略) 、西至金滩南大道、北至 (略) 场,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5.#°,N27.#°,地块总面积6320.83m2(约9.48亩)。

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2016年以前本地块为 (略) 吉水县金滩镇 (略) 集体农用地,主要为林地 (略) ,地块于2016年被吉水县 (略) 收储后未开发利用。

根据吉水县 (略) 出具的《吉水县 (略) JT-06-D-02地块规划图》可知,该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吉水县 (略) (略) 委托江西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课题组,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时间为2024年12月。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综合得出:本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历史及现状均未堆存过固体废物;历史上曾为 (略) 集体农用地(林地 (略) ),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本地块周边5 (略) 域内主要为住宅、学校和企业等,企业为自来水生产企业,不涉及其他工业生产活动,根据企业污染分析可知,地块周边的企业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吉水县

吉水县 (略) JT-06-D-02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吉水县金滩镇 (略) ,东至吴坊村、 (略) 、西至金滩南大道、北至 (略) 场,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5.#°,N27.#°,地块总面积6320.83m2(约9.48亩)。

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2016年以前本地块为 (略) 吉水县金滩镇 (略) 集体农用地,主要为林地 (略) ,地块于2016年被吉水县 (略) 收储后未开发利用。

根据吉水县 (略) 出具的《吉水县 (略) JT-06-D-02地块规划图》可知,该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吉水县 (略) (略) 委托江西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课题组,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时间为2024年12月。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综合得出:本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历史及现状均未堆存过固体废物;历史上曾为 (略) 集体农用地(林地 (略) ),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本地块周边5 (略) 域内主要为住宅、学校和企业等,企业为自来水生产企业,不涉及其他工业生产活动,根据企业污染分析可知,地块周边的企业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吉水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