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X23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拟审查项目
河西区X23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 (略) X23号地块,东 (略) ,南至泰河一街,西至文化设施用地,北至博和街。
公示时间:2025-01-21
受理时间:2025-01-0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煎药室废气、 (略) 理站废气、食堂废气。1、煎药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煎药室收集后,经排风井引至4楼楼顶南侧1套干燥器+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19m高。2、本项 (略) 理站各池体加盖,收集的恶臭气体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5m高,排气筒DA002位于项目东北角。3、本项目食堂设置1个厨房,食堂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位于5楼楼顶西南角的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24m高。 自建1 (略) 理站,地埋于项目东北角。 (略) 理规模为8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池(臭氧消毒)”的A/O组 (略) 理工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气源热泵、风机、水泵设备等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安装连接均采用柔性减振,管道间采用软管连接,进出风口均设有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设置危险废物间、医疗废物间、一般固废间,位于地上1层西部,建筑面积分别为16m2、8m2、8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餐厨垃圾由 (略) 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无毒无害的医药外包装材料定期交物资回 (略) 理,废药渣、煎药废气治理设施和油烟净化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危险废物:其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在医疗废 (略) 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 (略) 置;废酒精内
公众参与情况:我单位于2024年12月05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 (略) X23 (略) 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公示。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中宇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经济技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 (略) X23号地块,东 (略) ,南至泰河一街,西至文化设施用地,北至博和街。
公示时间:2025-01-21
受理时间:2025-01-0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煎药室废气、 (略) 理站废气、食堂废气。1、煎药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煎药室收集后,经排风井引至4楼楼顶南侧1套干燥器+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19m高。2、本项 (略) 理站各池体加盖,收集的恶臭气体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5m高,排气筒DA002位于项目东北角。3、本项目食堂设置1个厨房,食堂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位于5楼楼顶西南角的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24m高。 自建1 (略) 理站,地埋于项目东北角。 (略) 理规模为8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池(臭氧消毒)”的A/O组 (略) 理工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气源热泵、风机、水泵设备等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安装连接均采用柔性减振,管道间采用软管连接,进出风口均设有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设置危险废物间、医疗废物间、一般固废间,位于地上1层西部,建筑面积分别为16m2、8m2、8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餐厨垃圾由 (略) 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无毒无害的医药外包装材料定期交物资回 (略) 理,废药渣、煎药废气治理设施和油烟净化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危险废物:其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在医疗废 (略) 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 (略) 置;废酒精内
公众参与情况:我单位于2024年12月05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 (略) X23 (略) 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公示。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中宇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经济技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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