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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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批前公示

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利害关系人:

我局己受理 (略) 提出的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项目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 (略) 拟建设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项目位于星沙街道,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R),五期净用地面积6471.67㎡,计容建筑面积*.00㎡,容积率2.003,建筑密度24.89%,绿地率35.58%,经信息中心复核,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1、图纸数量:1张

2、图纸名称: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与监察督查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与监察督查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5年1月15日


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利害关系人:

我局己受理 (略) 提出的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项目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 (略) 拟建设星湖湾商业综合楼(五期)。项目位于星沙街道,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R),五期净用地面积6471.67㎡,计容建筑面积*.00㎡,容积率2.003,建筑密度24.89%,绿地率35.58%,经信息中心复核,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1、图纸数量:1张

2、图纸名称: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与监察督查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与监察督查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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