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月15日-年产734.4万块混凝土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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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月15日-年产734.4万块混凝土砖项目

(略) (略) ( (略) )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月1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34.(略)块混凝土砖项目



(略) 象山县滨海 (略) (略) 100号



宁波 (略)


租用位于 (略) 象山县滨海 (略) (略) 100号的闲置厂房,总面积为2260m2,购置破碎机、电磁除铁器、铲车、水泥釜、挤出机等设备,实施宁波 (略) 年产734.(略)块混凝土砖项目, (略) 理(略)吨铸造炉渣及铸造废砂,年产734.(略)块混凝土砖。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全封闭,仅留物料进出口,在破碎机、筛分机的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运输扬尘;限速、加盖篷布、洒水降尘、车辆冲洗

卸料扬尘:洒水降尘、雾化喷淋抑尘

皮带输送扬尘:皮带输送机采取密闭措施,进出口设置喷淋

搅拌粉尘:密闭搅拌

堆场扬尘:洒水抑尘

水泥筒仓废气:仓顶覆膜式布袋 (略) 理后经仓顶排气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道排 (略) 。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 (略) (略) 。

(3)噪声

采取基础减震、消声等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浮油、污泥、磁选金属料。

①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制砖,不作为固废管理;废布袋、磁选金属料具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相应单位利用;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供烧结制砖厂进行制砖。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进 (略) 置。

③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和浮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 (略) 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进行设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略)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略) ( (略) )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月1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34.(略)块混凝土砖项目



(略) 象山县滨海 (略) (略) 100号



宁波 (略)


租用位于 (略) 象山县滨海 (略) (略) 100号的闲置厂房,总面积为2260m2,购置破碎机、电磁除铁器、铲车、水泥釜、挤出机等设备,实施宁波 (略) 年产734.(略)块混凝土砖项目, (略) 理(略)吨铸造炉渣及铸造废砂,年产734.(略)块混凝土砖。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全封闭,仅留物料进出口,在破碎机、筛分机的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运输扬尘;限速、加盖篷布、洒水降尘、车辆冲洗

卸料扬尘:洒水降尘、雾化喷淋抑尘

皮带输送扬尘:皮带输送机采取密闭措施,进出口设置喷淋

搅拌粉尘:密闭搅拌

堆场扬尘:洒水抑尘

水泥筒仓废气:仓顶覆膜式布袋 (略) 理后经仓顶排气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道排 (略) 。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 (略) (略) 。

(3)噪声

采取基础减震、消声等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浮油、污泥、磁选金属料。

①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制砖,不作为固废管理;废布袋、磁选金属料具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相应单位利用;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供烧结制砖厂进行制砖。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进 (略) 置。

③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和浮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 (略) 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进行设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略)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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