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盛曼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对洛阳盛曼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 (略) 年产#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 (略) 年产#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 (略) 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 (略) 年产#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洛阳 (略)

伊川县先进制造 (略)

(略)

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 (略) ,占地面积#.05㎡,系租用洛阳 (略) 闲置土地进行建设;2022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伊环审[2022]44号”,2024年5月竣工进行调试生产,调试期间发现现有生产工艺制得产品质量不稳定,因此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现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主要变动内容:将水洗工艺中使用的0.1%硝酸溶液变动为0.1%盐酸溶液导致新增HCl排放,高纯α氧化铝微粒生产线不再建设;主要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空气干燥器、仪表空气储罐、密相发送罐、投料缓存仓、振动筛、除铁器、纯水制备系统、原料罐、盐酸罐、药剂罐、水罐、氧化铝水洗罐、水罐搅拌器、真空皮带过滤机、循环水罐、螺旋输送机、回转窑、半成品料仓、连续球磨机、空气分级机、自动配料车、码垛机器人、行星研磨机、马弗炉、集热磁力搅拌器、中温炉、电阻炉及检测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γ氧化铝粉、盐酸、硼酸、尿素等;生产规模:年产高纯度α氧化铝微粉9.#吨、γ氧化铝微粉0.#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原料投料及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原料暂存罐呼吸口废气、水洗罐废气、未煅烧产品料仓废气及未煅烧产品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30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原料预热工序燃烧器及回转窑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旋风收集+冷却器+高温袋式除尘器+SCR脱硝) (略) 理,经30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4)冷却器出料及筛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5)半成 (略) 包装、1#中转料仓进料、成品仓进料、2#中转料仓进料、(1#、2#)成品仓包装及研磨机料出包装废气,经各自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21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6)3#中转料仓进料、4#中转料仓进料、间歇球磨机出料及(3#、4#、5#)成品仓包装废气,经各自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21米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7)5#中转料仓进料及研磨机料出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21米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

(8)盐酸罐呼吸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单塔二级纯 (略) 理,经15米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9)严格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及《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1)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回转窑冷却排放废水及间歇球磨冷却排放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盐酸罐废气喷淋废水,直接泵入水洗罐,用于水洗工。

(4)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后的水洗废水及经化 (略) 理的职工生活废 (略) 总排口排 (略) 理厂 (略) 理,总排口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河南省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DB41/276-2011)及伊川县先进制造 (略) (略) 理厂收水水质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 (略) 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 (略) 理危险废物资质 (略)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 (略) 年产#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 (略) 年产#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 (略) 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 (略) 年产#吨新能源与精细陶瓷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洛阳 (略)

伊川县先进制造 (略)

(略)

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 (略) ,占地面积#.05㎡,系租用洛阳 (略) 闲置土地进行建设;2022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伊环审[2022]44号”,2024年5月竣工进行调试生产,调试期间发现现有生产工艺制得产品质量不稳定,因此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现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主要变动内容:将水洗工艺中使用的0.1%硝酸溶液变动为0.1%盐酸溶液导致新增HCl排放,高纯α氧化铝微粒生产线不再建设;主要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空气干燥器、仪表空气储罐、密相发送罐、投料缓存仓、振动筛、除铁器、纯水制备系统、原料罐、盐酸罐、药剂罐、水罐、氧化铝水洗罐、水罐搅拌器、真空皮带过滤机、循环水罐、螺旋输送机、回转窑、半成品料仓、连续球磨机、空气分级机、自动配料车、码垛机器人、行星研磨机、马弗炉、集热磁力搅拌器、中温炉、电阻炉及检测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γ氧化铝粉、盐酸、硼酸、尿素等;生产规模:年产高纯度α氧化铝微粉9.#吨、γ氧化铝微粉0.#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原料投料及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原料暂存罐呼吸口废气、水洗罐废气、未煅烧产品料仓废气及未煅烧产品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30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原料预热工序燃烧器及回转窑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旋风收集+冷却器+高温袋式除尘器+SCR脱硝) (略) 理,经30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4)冷却器出料及筛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5)半成 (略) 包装、1#中转料仓进料、成品仓进料、2#中转料仓进料、(1#、2#)成品仓包装及研磨机料出包装废气,经各自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21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6)3#中转料仓进料、4#中转料仓进料、间歇球磨机出料及(3#、4#、5#)成品仓包装废气,经各自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21米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7)5#中转料仓进料及研磨机料出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经21米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

(8)盐酸罐呼吸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单塔二级纯 (略) 理,经15米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9)严格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及《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1)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回转窑冷却排放废水及间歇球磨冷却排放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盐酸罐废气喷淋废水,直接泵入水洗罐,用于水洗工。

(4)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后的水洗废水及经化 (略) 理的职工生活废 (略) 总排口排 (略) 理厂 (略) 理,总排口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河南省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DB41/276-2011)及伊川县先进制造 (略) (略) 理厂收水水质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 (略) 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 (略) 理危险废物资质 (略)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