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5日拟对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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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5日拟对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辐射和电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0515-#;传真:0515-#;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8号510室, (略) (略)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 (略) H2#海上综合信号塔工程

滨海县

国 (略) 滨海 (略)

本项目位于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海域、 (略) H2#海上风电场东北侧约2. (略) 、离岸约30km。由该风电场东侧的37号、66号两台风机各引出一回3 (略) 供电,项目组成包括一座110m无人海上信号塔、6.67km海缆,以及配套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

/

1、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环保节能型的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采用符合规定的船用清洁燃油。施工期通过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保检查工作,强化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污水接收单 (略) 理,不向海洋排放;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4、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打桩施工前先用大马力渔船驱赶鱼群、避免周边鱼群停留在打桩水下噪声 (略) 域,同时打桩采取“软启动”的措施,使打桩噪声源的强度缓慢增强,降低水下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5、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生活垃圾在船上垃圾箱收集后,统一交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垃圾接收单 (略) 理。营运期日常维护产生的含油废棉纱、达到设备使用寿命后需报废的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运维船带回至对应的风电场#上集控中心的危废间暂存,并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2019年)的要求,统筹开展项目的生态补偿工作,并纳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2

江苏大丰H8-2#海上综合信号塔工程

(略)

三峡新 (略)

本项目位于大丰海域南侧、大丰H8-2#海上风电场东南侧约2 (略) ,离岸约87km。由该风电场东侧的F19号、F27号两台风机各引出一回35kV海底电缆为信号塔供电。项目组成包括一座110m高无人海上信号塔、38.24km海缆,以及配套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辐射和电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0515-#;传真:0515-#;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8号510室, (略) (略)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 (略) H2#海上综合信号塔工程

滨海县

国 (略) 滨海 (略)

本项目位于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海域、 (略) H2#海上风电场东北侧约2. (略) 、离岸约30km。由该风电场东侧的37号、66号两台风机各引出一回3 (略) 供电,项目组成包括一座110m无人海上信号塔、6.67km海缆,以及配套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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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环保节能型的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采用符合规定的船用清洁燃油。施工期通过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保检查工作,强化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污水接收单 (略) 理,不向海洋排放;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4、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打桩施工前先用大马力渔船驱赶鱼群、避免周边鱼群停留在打桩水下噪声 (略) 域,同时打桩采取“软启动”的措施,使打桩噪声源的强度缓慢增强,降低水下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5、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生活垃圾在船上垃圾箱收集后,统一交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垃圾接收单 (略) 理。营运期日常维护产生的含油废棉纱、达到设备使用寿命后需报废的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运维船带回至对应的风电场#上集控中心的危废间暂存,并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2019年)的要求,统筹开展项目的生态补偿工作,并纳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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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H8-2#海上综合信号塔工程

(略)

三峡新 (略)

本项目位于大丰海域南侧、大丰H8-2#海上风电场东南侧约2 (略) ,离岸约87km。由该风电场东侧的F19号、F27号两台风机各引出一回35kV海底电缆为信号塔供电。项目组成包括一座110m高无人海上信号塔、38.24km海缆,以及配套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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