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根据《第 (略) 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28)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矿、 (略) 三道岭砂石矿等2家企业成品堆场堆放高度、坡度等均超过设计标准,存在严重扬尘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1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整改措施:
2024年11月底前,黄田农场1号砂石矿、 (略) 三道岭砂石矿将成品料堆按堆放设计要求完成整改。
五、完成情况
1.黄田农场1号砂石矿成品料堆场高度为5米,符合《 (略) 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要求。核查时 (略) 于停产状态,成品料堆 (略) 进行了覆盖,有效避免了物料扬散。
2.三道岭砂石矿成品料堆高度为7米,符合《 (略) (略) (略) 三道岭砂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标准要求。核查时 (略) 于停产状态,成品料堆 (略) 进行了覆盖,有效避免了物料扬散。
(略) (略) 、 (略) 、黄田农场、柳树泉农场验收后,确认反馈意见任务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
(略) (略)
2024年1月15日
根据《第 (略) 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28)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矿、 (略) 三道岭砂石矿等2家企业成品堆场堆放高度、坡度等均超过设计标准,存在严重扬尘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1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整改措施:
2024年11月底前,黄田农场1号砂石矿、 (略) 三道岭砂石矿将成品料堆按堆放设计要求完成整改。
五、完成情况
1.黄田农场1号砂石矿成品料堆场高度为5米,符合《 (略) 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要求。核查时 (略) 于停产状态,成品料堆 (略) 进行了覆盖,有效避免了物料扬散。
2.三道岭砂石矿成品料堆高度为7米,符合《 (略) (略) (略) 三道岭砂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标准要求。核查时 (略) 于停产状态,成品料堆 (略) 进行了覆盖,有效避免了物料扬散。
(略) (略) 、 (略) 、黄田农场、柳树泉农场验收后,确认反馈意见任务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
(略) (略)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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