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石墨电极二次焙烧隧道窑绿色智造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年产2万吨石墨电极二次焙烧隧道窑绿色智造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江 (略) 年产*吨石墨电极二次焙烧隧道窑绿色智造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投资*元,该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新增一条*吨生产能力的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工艺为:运输工具(窑车)装载待烧产品(一焙浸渍品),产品经运载工具从隧道窑一端进入,窑内 (略) 、 (略) 、 (略) 、降 (略) 段组成,每窑车装产品进入隧道窑,燃烧机燃烧燃气后,产生的高温气体经搅拌风机通入隧道窑内进行升温,24小时后进 (略) ,降至150摄氏度以下,把产品从隧道窑移出,本阶段生产完成。建成后,年产直径600毫米及以上高功率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江 (略)
联 系 人:耿宗行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江苏江 (略)
2025年1月8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江 (略) 年产*吨石墨电极二次焙烧隧道窑绿色智造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投资*元,该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新增一条*吨生产能力的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工艺为:运输工具(窑车)装载待烧产品(一焙浸渍品),产品经运载工具从隧道窑一端进入,窑内 (略) 、 (略) 、 (略) 、降 (略) 段组成,每窑车装产品进入隧道窑,燃烧机燃烧燃气后,产生的高温气体经搅拌风机通入隧道窑内进行升温,24小时后进 (略) ,降至150摄氏度以下,把产品从隧道窑移出,本阶段生产完成。建成后,年产直径600毫米及以上高功率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江 (略)
联 系 人:耿宗行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江苏江 (略)
2025年1月8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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